個人持有的槍支發射槍口比動能超過2焦耳/平方厘米的彈丸是違法的。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也將受到法律的懲處。後果嚴重的將依法懲處。擅自改裝槍支使其動能超過2焦耳,或者擁有超過這壹動能標準的槍支,都是違法的。
槍支分類標準:
1,按使用性質:軍用槍支;民用槍支;
2.根據槍管原理:光槍管;膛線槍管;
3.按射擊原理分類:手動槍;自動槍;
4.按使用目的分類:獵槍;體育比賽用槍;
5.按射彈類型分類:子彈和槍;炮彈和槍炮;
6.按大小分類:手槍;步槍;
7.按發射能量分類:低動能槍:高動能炮。
綜上所述,個人擁有或改裝的槍支,槍口比動能超過2焦耳/平方厘米的,屬於違法行為,可能面臨三年以下至七年以上的刑事處罰。公職人員非法出借或出租槍支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將依法懲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28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管制器械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