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坐車主動讓座;
2.有序排隊,不插隊;
3.不要闖紅燈;
4.開車不爭道;
5.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6.不要隨地吐痰;
7.不要大聲說話;
8、節儉吃飯不浪費;
9、垃圾入箱;
10,遛狗拴繩清糞便。
“石家莊市民文明10篇”評選活動* * *分為征集、投票、評選、公布四個階段。從06年5月16壹直持續到7月初,組委會* * *收集了市民提供的5000多篇文明文章。通過微信、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無線石家莊”手機客戶端、Mingcheng.com趙巖等方式參與投票的人數達到654.38+萬,總票數約為654.38+0萬。經過專家評審,初步確定了最重要、最普遍、最應達到、最能體現文明素質的“石家莊市民文明10”。
“石家莊市文明10篇”正式向社會公布後,省文明辦將通過各級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成為石家莊市民的文明習慣和行為準則,讓文明之風傳遍省會大街小巷,讓道德之光照亮每壹位市民的心田,塑造石家莊人的文明形象,打造守德有禮的文明石家莊品牌。
法律依據:
石家莊市公職人員文明行為條例。
第十條本市禁止下列不文明行為:
(壹)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
(二)隨地吐痰、便溺,亂扔塑料袋、煙頭、紙屑、飲料罐、口香糖、果皮等廢棄物;
(三)在公共場所非法張貼、塗寫、刻畫、懸掛宣傳品,隨意散發小廣告的;
(四)在公共* * *場所隨意堆放雜物、擅自施工、私占、損壞綠地和公共* * *設施;
(五)非法占用、沿街;
(六)攜帶犬只(導盲犬、警犬等特殊用途除外)進入公園、廣場、商場以及公共交通等公共場所,出門未拴系犬只,未及時清除公共場所產生的排泄物的;
(七)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音響設備音量超標,幹擾周圍環境;在沿街店鋪和車輛大聲播放音樂和廣告,破壞公共環境;
(八)擅自在公共道路和道路兩側設置停車位、停車鎖、隔離樁、欄桿等影響交通的障礙物;
(九)駕駛機動車撥打和接聽手持電話、向車外拋擲物體、使用遠光燈、鳴喇叭、變道、超速行駛、違反規定追逐競駛的;違反規定停放車輛、占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十)駕駛電動自行車倒車、超速、違反規定停車的;
(十壹)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車輛;
(十二)行人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在機動車道行駛或者闖紅燈、跨越交通障礙物的;
(十三)在互聯網等媒體上編造、發布、傳播虛假、低俗、淫穢信息,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公序良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
(十四)飲酒、賭博的;
(十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文明行為。
第十壹條本市倡導下列文明行為:
(壹)參加誌願服務活動,加入依法成立的誌願服務組織;
(二)采取合法、適當的方式實施行善行為;
(三)向需要急救的人員撥打急救電話求助,並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參與扶貧、濟困、助學、醫療救助、救災等慈善活動;
(五)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幹細胞、人體器官和組織;
(六)其他見義勇為、熱心公益、奉獻社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