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2日,文化部正式頒布《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實名制註冊制網絡遊戲相關內容,並於8月1日正式實施。實名註冊制是國家推廣的網絡遊戲,是指以互聯網為傳輸媒介,以遊戲運營商服務器和用戶電腦為處理終端,以遊戲客戶端軟件為信息交流窗口,以實現娛樂、休閑、交流、虛擬成就為目的的可持續的個人多人網絡遊戲。根本目的是用技術手段限制未成年人的網遊時間,拒絕未成年人登錄PK練級遊戲,規範網遊環境。對此,大部分玩家表示贊同,也有人擔心實名登記制度能否有效實施,提交的個人信息能否保密。
贊成實名制註冊的玩家表示,實名制實施後,網遊世界的賬號和虛擬物品被盜情況會減少。但也有人提出,玩網遊的目的是為了休閑娛樂。如果要註冊身份證,感覺和當初玩遊戲的目的背道而馳。
法律依據
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網絡遊戲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壹)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和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違反社會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