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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體店買衣服不退貨違法嗎?

如果在實體店買了衣服不退,請參考以下內容:

1,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沒有規定沒有質量問題可以在實體店無條件退貨;

2.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且消費者有權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

3.消費者購買商品後,如果想退貨,但經營者拒絕退貨,屬於普通商品買賣合同糾紛,公安機關不會受理,應該去法院解決。經營者涉嫌違法經營或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可以撥打消費者權益保護熱線12315進行投訴。

實體店無理由退貨系統如下:

1.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制度沒有明確規定。但根據新消法,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2.但實體店的售後服務仍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即產品自銷售之日起7日內性能不合格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沒有,消費者就不能輕易要求退貨;

3、無理由退貨,是指消費者使用後悔權,不喜歡自己購買的商品,在7天冷靜期內進行退貨;

4.由於這不是產品質量問題,退貨原因不是商家,所以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如果商品有瑕疵、瑕疵等質量問題,屬於原因退貨,必須按照三包規定退貨。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三包”義務經營者提供的退貨、更換、修理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

無理由退貨。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

(2)新鮮易腐;

(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報刊投遞。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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