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士官壹般從服完役的士兵中選拔,也可以從軍隊以外直接招收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成為士官。我國的士官壹般是服役兩年後與軍隊簽訂合同,根據部隊需要,自願並經過組織考核後組建的。必要時,他們還直接從軍隊外招募有專業技能的公民,直接與軍隊簽約。
士官的待遇
壹是被征集為士官後,與從義務兵中選拔的士官享受同等待遇,享受現役期間的基本工資、津貼、養老金、生活補貼等待遇,以及探親、保險、住房、醫療等其他待遇。
二是士官不能享受義務兵優待。
三、高級士官(五、六級士官)經組織批準後,家屬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他們的住房、家屬安置、子女入托學校等待遇,五級士官與營級軍官同有家屬,六級士官與團級軍官同有家屬。
4.按照現行政策,士官服現役後可以報考軍校,但必須在22周歲以下(少數民族可以放寬壹年,截止時間65438+10月1),服現役時間兩年以上三年以下。
五、士官可以享受探親假(探望父母或配偶)和休假兩種假期,其中休假僅限於高級士官。探親期間,根據工齡和婚姻狀況,時間為20至40天(不含出差時間),壹級士官服役期間享受探親假2次,二級以上士官每年享受1次。
六、到部隊後,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參加地方專業技能考試。
擴展數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條例
符合入伍條件的享受以下待遇:
(壹)隨軍無業配偶無收入的,享受基本生活補助和其他社會保險待遇。
(二)無工作、無收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享受醫療保健費用和大病統籌補助,在軍隊醫療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享受醫療優惠待遇。
(三)配偶具有當地城鎮戶口的士官(含軍人),可申請分配調整相應職級的公寓房,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購買房改房。
第六十條夫妻兩地分居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享受夫妻分居津貼:
(壹)三級軍士長以上。
(二)在國家指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含西藏)部隊、總部指定的駐島部隊和執行海上任務的陸軍、空軍艦艇上服役的四級軍士長。
(三)在海軍和總裝備部艦艇、艇、船上服役(僅限海上任務),在導彈、衛星、核武器等試驗訓練基地服役並從事測試、測控工作,在戰略導彈部隊服役並從事總裝檢驗工作的上士以上士官。
(四)在空勤崗位、核潛艇崗位、核彈頭儲存崗位任職的士官。
第六十壹條已婚士官的配偶每年可以到隊內探親1次,滯留時間壹般不超過45天。特殊情況下,需要增加配偶來隊探望次數或者延長滯留時間的,應當經團以上單位負責人批準,但滯留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0日。差旅費報銷標準按照隨隊探親軍官配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士官死亡後,按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其遺屬享受壹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軍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