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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副科級幹部任職資格

要晉升副廳級,必須是科員或者科員12年,級別達到23。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副職任職的有關條件如下:

1,原則上35歲以下;

2.大專以上學歷;

3.已經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或合格);

5.符合崗位其他要求(靈活,因崗位要求)。壹般情況下,這是硬性要求。

工作職責:

1,負責我院所有醫保和新農合住院病人的登記:職工、產婦、居民、少兒學生保險和新農合住院病人。

2、負責新農合參保資格審查、信息登記、錄入、基本醫療結算數據計算機錄入、統計。

3、負責醫保、新農合患者的身份審核工作,核對身份證、社保卡、保險證、轉診單、農村合作醫療證等有效證件,並填寫身份審核表,防止冒名頂替的發生。

4、協助科長對醫院醫保、新農合患者的日常工作進行檢查。

5、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補償的審核。審核報銷所需材料是否齊全、符合規定,審核補償憑證中的項目是否完整、準確、清晰,按規定審核批準後退回報銷材料。

6、負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宣傳和咨詢,並告知參保人員報銷相關事宜。

7、熟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和診療目錄,及時準確輸入報銷內容。

8、正確及時做好各種住院費用和藥品與新農合平臺的匹配工作。保證醫院新農合網絡的平穩運行,並按協議要求定期上傳下載數據。

9、審核、計算補助金額,按要求統計醫療費用的發生和報銷情況,提供相關數據。負責審核報銷材料是否齊全、符合要求,準確分類匯總醫療費用,完整、清晰、準確填寫結算單。

10.嚴格按照不同類別人員的醫療報銷政策審核計算報銷金額。根據領導和報表要求,將醫療費用發生和報銷的相關數據錄入電腦,匯總打印,提供準確的統計數據。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要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的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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