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90年代放開經常賬戶管制以來,中國已正式成為IMF第8條成員。然而,在此之後,中國對資本賬戶的管制仍然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IMF 2007年通過的新決議提出,各成員應避免采取造成外部失衡的匯率政策,而判斷外部失衡是否存在的壹個重要指標就是經常賬戶或資本賬戶是否長期處於盈余或赤字狀態。從中國的國際收支看,中國長期順差。這種順差實際上是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的必然情況。中國國內和國際社會對中國外匯體制改革有過多次爭論。中國是否應該放棄資本項目下的外匯管制?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主權國家的外匯管制還有空間嗎?有多大的自由度?如何協調外匯管制和IMF規定的關系?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有哪些需要不斷完善的問題?在改革過程中,應該采取哪些步驟進行改革?研究這些問題是本文的主要目的和意義。通過研究我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變遷,分析和總結了我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缺陷,如個人外匯管理制度的法律問題、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制度的缺陷以及現行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缺陷等。,並在研究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其他國家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礎上總結其經驗,以期找出對我國有借鑒意義的地方。同時,作者還對我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如我國外匯管制相關立法的原則、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整合與完善、監管機制的法律完善等。本文共分為四章。第壹章主要介紹外匯的概念和特征,外匯管理的概念和功能,以及中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變遷歷史。第二章分析了我國外匯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法律問題,如個人外匯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問題、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制度的缺陷以及現有外匯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的缺陷。第三章介紹了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其他國家外匯管理的法律框架、法律變化及經驗。第四章基於我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缺陷,在借鑒其他國家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我國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法律建議,如我國外匯管理相關立法的原則、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整合與完善、監管機制的法律完善等。結語總結了本文的寫作脈絡,表達了作者將繼續關註和吸收理論界對我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改革的意見,並根據國際形勢不斷提出完善我國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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