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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如果已經申請了壹審法律援助,可以申請對方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不申請法律援助的,按照正常的法律援助申請流程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法律援助。

眾所周知,法院審理案件是兩審終審的制度,所以壹審有判決的時候,還是可以上訴的。上訴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但是會和壹審法律援助有壹點區別。那麽如果有上訴,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呢?

壹、如何為民事訴訟上訴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案件,每個程序單獨辦理,二審將作為新的法律援助案件處理。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在範圍和條件上受到限制。能不能申請可以問壹審援助律師,熟悉政策。壹般情況下可以繼續代理二審,需要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1.申請人可直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全市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請向該機構查詢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或在網上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援助。

2.申請法律援助時,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

(四)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證件和證據材料;

(五)法律援助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3.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援助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

4.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

2.申請人應向哪個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已經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由人民法院有管轄權的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要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壹案件有管轄權的,由最先受理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3.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麽?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要通過訴訟或者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實需要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力或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的。

4、戶籍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如果已經申請了壹審法律援助,可以申請對方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不申請法律援助的,按照正常的法律援助申請流程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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