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註銷原戶口是不可能的。當事人有雙重戶口的,應當攜帶本人後來辦理的戶口本原件(相應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轄區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書面說明賬戶形成的原因,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銷戶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應當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1。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賬戶的;二、做假賬;摘要
雙戶口原戶口不註銷怎麽辦?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註銷原戶口是不可能的。當事人有雙重戶口的,應當攜帶本人後來辦理的戶口本原件(相應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轄區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書面說明賬戶形成的原因,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銷戶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應當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1。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賬戶的;二、做假賬;回答
二、雙重戶籍如何註銷原戶籍?
身份證原件送到當地派出所,註銷戶口時公安機關出具註銷證明。只要持有此證,就可以更改駕駛證、畢業證等相關個人信息,即可以將註銷戶口的信息更改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應當登記為常住人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十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和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批準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三、註銷雙戶口怎麽辦?
《公安機關戶籍身份信息核對規範》第四條第五款: (四)因歷史政策原因壹人擁有壹戶以上,出生日期不壹致的,應當分類處理:
1.戶口多次遷入,遷入手續規範完備。按照賬號註冊的時間順序,後註冊的重復賬號將被註銷;
2.居住時間較長,找不到原始資料且原因無法核實的,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在群眾承諾不申請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根據群眾意願申請,保留其中壹個,註銷未發現違法行為的另壹個戶口;(五)核查對象拒絕配合事實調查或聯系不上的,在派出所民警認真調查並出具入戶調查報告的基礎上,保留有婚姻登記和單位或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戶口,註銷對方未發現違法行為的戶口。事後核查對象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出具相關材料申請恢復其社會認可度較高的合法真實賬戶,註銷另壹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