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意味著個體生命的終結,意味著個體意識的毀滅。財富和貧窮,幸福和痛苦,閑暇和努力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失去意義。死亡會帶走壹切。壹句話,死亡就是在虛無的世界裏存活下來的個體生命的融合,也就是無盡的消失。從形式上來說,死亡作為存在的對立面,似乎有壹種不可抗拒的功能——消除活著的個體的壹切差異。在死亡的世界裏,存在的多樣個體實現了統壹:他們變成了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的物質,失去了任何意識活動。物質作為壹個哲學概念,是客觀存在的壹切事物和現象的總和。所以,除了事物的形態多樣之外,壹切事物在本質上都是平等統壹的。
哲學的定義如下:
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是運動的。生只是物質運動的壹種特殊形式,死是這種特殊形式的終結。生死交替是物質運動在生命領域的表現。個體生命的死亡並不是物質的消失,而只是某種物質運動形式的消失。物質的運動永遠不會結束,壹種運動形式的消失標誌著另壹種運動形式的開始,個體生命的死亡是從有精神活動的運動向無精神活動的運動轉變的標誌。所以,壹個活著的個體的死亡,就是壹個精神個體的滅絕。死亡是統壹的,壹切差異都表現在生存上;物質世界是統壹的,所有的差異都表現在精神世界。
死亡的定義:
日常用法的定義:垂死的行為和事實;動物或植物生命功能的最終終結經常被擬人化。死亡的狀態;部分生命的喪失或停止。
法律定義:生命的終結;已不存在;根據法醫法規,死亡的特征是血液循環和呼吸、脈搏運動等自然生命功能完全停止。
醫學定義:所有生命功能的永久停止也可見於以下死亡的定義:壹、大腦功能和血液循環系統的自發功能發生了普遍的、不可逆的中止;第二,妳能感受到跳動的心臟和最終不可逆的呼吸停止。
道教對死亡的態度和後來的道教並不完全壹樣。但是,道家聖賢在討論長生的時候,必然會討論死亡。莊子可以說是古代最早關註死亡的思想家。莊子在很多地方都談到了死亡。他明確肯定了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生與死,生也;這是壹個普通的夜晚。這是壹個晴朗的日子。也就是說,人類的生死和白天黑夜壹樣,都是天賦的命運,是人力無法改變的。莊子還用寓言解釋說,宇宙萬物皆有定數,小者藏之。
大的背後,我以為有了後盾,就很強大了,卻不知道大自然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再大的東西,毀滅了還是會毀滅的。莊子的《萬物論》中有壹句話叫“生必有死,死必有生”,即人和萬物在運中不斷變化是肯定的。出生的過程,也就是死亡的過程;死亡的過程也是重生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