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轉賬環節:賬戶嵌套,多方資金轉賬。為了躲避公安機關的止付、凍結措施,詐騙分子往往會將涉案資金快速轉移。目前主要有三種方式。壹是通過國內“水房”(洗錢團夥)進行轉移。在國內設立洗錢工作室,專門轉移詐騙資金,形成境外人員實施詐騙,指揮國內“水房”通過聊天軟件快速轉移洗白資金的黑色產業鏈。二是“跑分平臺”的拆分交易。通過“跑分平臺”等非法支付平臺大量拆分資金,以高利的實名轉入普通人開立的銀行卡和支付賬戶。三是利用虛擬貨幣轉移贓款。詐騙分子很難通過購買虛擬貨幣將詐騙資金轉移到國外。
最後是變現環節:跨境轉移資金變現。為了躲避打擊,詐騙分子通常隱藏在境外,通過地下錢莊將國內的詐騙資金轉移到境外,完成變現。首先是用信用卡取現。雇傭國內“司機”在銀行ATM機提現後非法偷渡出境,或在機場外非法改裝POS機刷卡提現。二是虛構交易。構造虛假交易實現詐騙資金跨境轉移,如簽訂虛假貿易合同,或購買遊戲卡、預付卡等虛擬商品後轉賣完成變現。三是跨界“敲門”。通過地下錢莊的人民幣和境外的外幣交割,實現詐騙資金的跨境轉移。
在電信網絡詐騙嚴峻形勢下,人民銀行加強頂層設計和工作部署,聯合印發《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和跨境賭博工作方案》,提出29項具體工作措施,提高打擊治理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發布《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服務管理的通知》,加強支付條碼管理,嚴厲打擊“跑路平臺”;推動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嚴懲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的非銀行支付機構。
人民銀行表示,下壹步,將繼續全力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不斷壓實金融機構風險防控責任,推進行業風險整治,推進跨機構、跨市場、跨部門風險共享和協同處置,構建全鏈條* * *管理格局,織密金融風險防控網,牢牢守住人民群眾的“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