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建立不久就改為兩省壹省。
皇帝為了控制相對權力,逐漸起用壹些低級官員參與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由於沒有宰相的崇高制度,很容易控制。
大臣令、大臣令、左右仆射等宰相職位都成了崇高的頭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了臨時職位。
到了唐代,三省首長“敬其味,不願輕贈他人,故常以他為丞相之職,以其名為偽。”(《新唐書》卷四十六《關白錄》)主要包括“平”和“同校三種書”。
唐太宗貞觀八年,臣子李靖因病辭去丞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他“過幾天自己保重。”“平章石”之名由此開始。唐高宗永春元年,壹個官員(黃門侍郎郭代舉、兵部侍郎岑昌謙)以“同書章”為丞相。
長興四年諱(慕容趙巖父封),改“同書二品”,因大臣仆從隸屬於二品。
貞觀十七年,蕭瑜與李記合並“與書法三科”,因石忠、鐘淑玲為三科,“與書法三科”之名始於此。在高宗皇帝之後,宰相必須要有“同校三品”的稱號,否則即使是中書大臣也不能稱之為宰相,高品味的也是如此(三司、三司稱號的除外)。
三省職能逐漸趨於混合統壹。
為了協調三個省之間的行動,三個省的首長定期在門下省政府大廳舉行討論。從武德時期開始,中書、門下都聚集在府堂,府堂設在門下省。
唐高宗永春年間,“裴炎自職遷中書令,故遷中書省。”從而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壹年,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張淑玲說,衙門改為中紀委的門,衙門的印章也改為中紀委的門,然後分為官、樞機、兵、戶、刑五室。自此,中書正式成為丞相府。
尚書省在唐代曾改稱文昌臺、鬥臺、中臺,舊名恢復。
中書省在唐代改稱西臺、鳳閣、魏紫省,後改稱舊省。
門下省在唐代改名為黃門省灤臺東臺,舊名恢復。
擴展數據:
三省六部制度形成於西漢以後,正式確立於隋,並在唐代得到進壹步完善。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壹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建立於隋朝,從那時起壹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保持不變。為三省制,東漢時形成尚書省(稱尚書臺)。
三國時組建中書省和門下省,目的是為了分割和制約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發生了演變,到隋代才統壹為三省六部,主要負責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議和執行。不同時期的統治者都做了壹些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的調整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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