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例”:主要涉及法律術語的定義、法律原則的解釋和審判原則的規定。
2.“衛班”:關於維護法庭安全、防止外來入侵和治安管理的法律規定。
3.標題:關於國家公職人員的職責、權限、任命和獎懲的規定。
4.“家族婚姻”:涉及戶籍管理、土地制度、婚姻家庭的法律規定。
5.“馬廄”:關於皇家倉庫和馬匹管理的法律規定。
6.“善興”:關於軍隊招募、組織和指揮的法律規定。
7.“賊寇”:危害國家安全、擾亂公共秩序、侵犯個人財產的法律規定。
8.“打架訴訟”:關於打架、訴訟、審判的法律規定。
9.欺詐性條款:關於欺詐、偽造文件、假冒身份等的法律規定。
10、雜項法律:涉及市場管理、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11,“活捉死者”:關於追捕逃犯和維護社會治安的法律規定。
12、越獄:關於審判原則、量刑標準、刑罰執行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唐律論》的立法背景;
1,民族團結安定繁榮:唐初的民族團結安定繁榮,為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2.儒家思想的影響:儒家思想的影響在唐代逐漸加深,儒家思想強調禮治和德治,對唐律的制定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吸取前朝覆滅的教訓:唐朝吸取前朝覆滅的教訓,從歷史中認識到治理國家必須強調法治。因此,唐律是在繼承前代法制的基礎上創新發展起來的。
4.前代的立法積累和重刑的立法傳統:唐朝繼承了前代的立法積累和重刑的立法傳統,並加以完善和提升。
5.唐朝的政治需要:唐朝的政治需要也是唐律立法的壹個重要原因。唐朝時期,政治制度逐漸穩定,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來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
6.經濟發展的需要:唐朝時期經濟繁榮,商業活動逐漸增多,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規範經濟活動,維護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