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購虛假發貨賠償的相關規定如下:
1.如果買賣雙方已經達成協議,買方已經確認收到貨物,交易已經完成,投訴將被撤銷。
2.通過支付寶交易:如果賣家發貨是虛假行為,導致買家未收到貨物,已向賣家催款,投訴永久公示,接受監督。如果買家已經申請退款,投訴會在退款糾紛處理完畢後,根據退款結果給出最終的投訴處理意見。
3.支付寶確認收到買家貨款後,賣家未履行發貨義務,拒絕主動退款給買家。投訴處理為永久公開警告,限制該商品投標發布權限1個月,再次違法,凍結。
4.支付寶確認賣家收到買家付款後未能及時發貨,但事後補發或確認退款給買家。投訴處理1個月,限制發布商品權限14天。另外,根據購買金額的大小和賣家是否還能聯系溝通,有不同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網絡賣家如何在虛假發貨中維權?
虛假交割是指賣方“交割”了交易,但實際上並未交割的行為。
如果在交易過程中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和賣家溝通協商。如果不能解決,請根據情況處理。
情況壹:妳買的是自動充值的商品。
自動充值的商品是系統自動判斷發貨的,不存在賣家虛假發貨的情況。如果未收到交易的貨物,可以啟動未收到貨物的權利。
情況二:妳買的是虛擬商品。
虛擬物品交易超時賠付時間相對較短,自動發貨24小時,其他虛擬物品3天。請註意超時,及時申請退款,避免賣家未收到貨就交易。
情況三:妳買的是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