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企業來說,停薪留職壹般是針對重要員工,他們在生活中遇到困難,暫時無法工作。企業為了避免人才流失,往往采取停薪留職的方式,可以等到員工可以工作了再回來給他們預留崗位。而如果員工選擇直接辭職,後續與公司無關,人才白白流失。
2.避免失業的困境。
很多朋友會因為家庭變故,幾個月無法工作,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停薪留職。在此期間,員工不會升職,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但不算失業。他們可以在處理完家裏的事故後立即回到自己的崗位,而不需要再找工作。
1.社保無薪怎麽辦?
如果在簽訂《無薪休假協議》時約定該期間由個人繳納保險,則該協議內容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單位可以據此停繳保險。沒有約定的,由單位繼續承擔法律規定的部分。
根據《勞動人事部、國家經貿委關於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職工從事其他有報酬的工作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基金,數額壹般不低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20%。“停薪留職”,期間計算工齡。
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動保險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失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等費用。所以大部分企業不幫交社保,需要員工自己交。
2.無薪休假期間可以領失業救濟金嗎?
如果還在未發工資期,就不算失業,當然也沒有失業金。如果妳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沒有重返崗位,或者其他原因,那麽根據規定,這就被認為是被開除了。失業人員也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但要求略有不同。
被辭退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連續繳納失業保險1年;中斷就業非因本人意願;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失業保險申領和支付辦法》也對非因本人意誌中斷就業這壹條進行了解釋,規定用人單位辭退、開除、開除屬於非因本人意誌中斷就業的情形。所以只要符合其他條件,就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