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價格、質量、履約期限等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的內容壹致;
2、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3.招標人最遲應在簽訂書面合同後五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哪些行為屬於串通投標:
1,投標人之間協商的投標報價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中標人是投標人之間約定的;
3.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4.屬於同壹團體、協會、商會等的投標人。應當按照組織的要求配合投標;
5.投標人為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壹單位或者個人編制的;
7.不同投標人委托同壹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招標事宜的;
8.不同投標人的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壹人;
9.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壹致或者投標報價有規律地不同;
10,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雜;
1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壹單位或個人的賬戶中劃轉。
綜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不構成犯罪的,處中標項目金額0.5%以上0.10%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壹年至三年內取消其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價格、質量、履約期限等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壹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人最遲應在簽訂書面合同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30天內簽訂書面合同,可視為合同生效條件。因為招標的公平性和防止交叉招標的要求與總承包不同,不允許簽訂偏離招標投標實質性內容的條款,但可以對非實質性內容進行細化和補充。
項目招標文件應根據實際投標保證金方式和事項明確規定保證金的利息標準;如果銀行存款利息很少或沒有,應事先說明不退利息,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