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返聘時可以簽訂合同,但要簽訂勞動合同和其他合同,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養老金的職工之間的關系,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1.退休後被辭退有經濟補償嗎?
退休後被辭退沒有經濟補償。
對於退休後在職期間被單位辭退的退休人員,是否可以享受與普通勞動者同等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根據我國《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該條款的內容來看,我國法律只規定了勞動者工作年齡的下限,沒有規定勞動者工作年齡的上限。目前,我國現行退休制度規定,工人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工人50歲,女性幹部55歲。根據這壹規定,法定退休年齡應視為勞動者工作年齡的上限。勞動年齡的合法性是指勞動者的勞動年齡是由法律規定的,不受勞動者自身實際勞動能力的影響。因此,勞動者勞動年齡法定期限屆滿,也是勞動者勞動年齡的終結。但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退休人員再就業,所以退休人員再就業並不違反法律。但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7]88號)明確規定,解除退休人員的聘用協議不能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即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用人單位在與超過勞動年齡已經退休的人員解除勞動關系時,不支付《勞動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退休後還需要交醫保嗎?
退休後是否需要繳納醫保,要看是否繳納了規定的年限。想辦法提醒妳,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3.退休和返聘員工有年假嗎?
從法律上講,退休和返聘的員工是沒有年假的。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
嚴格來說,退休人員不再是工人,退休人員依法享受基本養老金,重新就業後不會享受帶薪年休假。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
(二)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因公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