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2.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不構成犯罪的,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和賠償責任;
4.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5.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對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進行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2.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追究刑事責任;
3.民事責任: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可能需要支付延遲支付工資的賠償金;
4.信用懲戒: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可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其信用記錄和市場行為。
綜上,拖欠工資的老板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將要求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並可能承擔行政處罰和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還將被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