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違反了哪些法律?
拖欠農民工工資違反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農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給予行政處罰。拒不支付工資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76條之壹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二,拖欠農民工資需要什麽證據?
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註意的證據主要包括:
1.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
2.能證明在單位工作的證據。
這些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工作證、考勤記錄、工人證明、以前單位付款的工資單或銀行交易記錄、與老板的電話錄音等。
當代社會,勞動者付出了壹定的勞動,獲得壹定的報酬肯定是必要的。用人單位以轉移資產等相關方式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首先違反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嚴重的還可能構成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