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訟主體
原告應提供證明(執照證書等)。)或公司主體資格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出示被告的身份證明,包括戶籍證明或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基本註冊信息表等。
2.委托程序
可以委托中國的自然人或者律師參加訴訟。外國人(企業)不能親自來華參加訴訟的,相應的委托手續由該外國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公證,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有關國際協定、條約規定的認證手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外國人可以親自到我國法院參加訴訟,也有權通過壹定程序委托我國律師或者其他公民代為進行。最高人民法院1992發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也在第三十條明確規定,涉外民事訴訟的外國當事人也可以委托本國國民作為訴訟代理人,或者自己的律師作為非律師。同時,我國是《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締約國,外國人所屬國家的領事可以根據該公約的有關規定和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領事條約,在我國法院代表本國國民出庭。
3.需要公證的文件:外國企業登記證、董事名冊、董事會決議委托書。
4.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
(1),選擇轄區。管轄包括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發生地和民事訴訟法規定管轄的法院。
(2)、法院的級別管轄。對於涉外民商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級法院管轄,根據最高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幹問題的規定》,涉外合同及侵權、信用證、商事仲裁條款審查、涉外仲裁及判決的承認與執行等五類案件由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或法院管轄。因此,涉外民商事案件並不總是由當地法院管轄。
5.向法院提交訴訟文書和證據材料。
訴訟文書應按照國內起訴書的相關格式歸檔,並盡可能選擇精通中國法律的專業人士參與。向法院提起訴訟,簽收相關法院訴訟文書。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應當提交已經取得的所有證據。對於不能在舉證期限內提交的證據,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延期申請。
對於在國外形成的證據,需要履行證據所在國公證、駐加拿大使領館認證等程序。
6.參與訴訟。
中國內地法院外國企業民商事訴訟公證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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