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
2016年3月的壹天,家住北京的小王剛登上微信,收到大學時在上鋪的朋友小剛發來的微信:哥們,妳在嗎?我現在在國外,手機突然不工作了。我給我新手手機號18926987XXXX充了300塊話費。小王沒多想,馬上幫小剛充值了300元話費。晚上,小王突然接到好朋友小王的電話,告訴他微信賬號被盜了。騙子給所有朋友發了壹組充值話費的信息,很多都上當了,被騙了幾千元。那麽,微信、QQ號被盜,好友被騙,機主會承擔賠償責任嗎?如果被騙者在被騙後向原微信、QQ賬號所有人索賠損失,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評論和分析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作為微信和QQ賬號的擁有者,雖然負有管理和安全的責任,但在網絡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壹個普通網民很難阻止黑客竊取賬號密碼。作為成年人,被騙者在未確認對方真實身份信息的情況下充值話費,屬於重大過錯。因此,微信、QQ賬號所有人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虛擬世界中,如果遇到朋友要求轉賬或充值的信息,請立即打電話確認信息的真實性,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