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不退房違法嗎?
1.酒店不退房是違法的。如果酒店在交易前沒有明確告知相關的取消政策,然後在遊客取消預訂時又想出單方面不退款的政策,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對於退款政策,需要雙方協商或者由司法機關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判決,而不是壹方強烈要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
經營者以預付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返還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和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2.酒店的退房手續是怎樣的?
酒店的退房流程如下:
1,行李全部出;
2.在前臺交房卡或鑰匙,告訴退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酒店應當在大堂顯著位置明示房間價格和住宿時間結算方式,或者確認已經以適當方式告知客人上述信息;”
3.前臺告知房管部服務員退訂房間,查房,查漏補缺並報告前臺;
4.壹切正常的話,前臺退押金結算,有物品損壞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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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原因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