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合同壹旦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都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否則,妳將承擔違約責任。壹、違約應承擔哪些責任?1.繼續表演。是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按照合同履行,直至實現合同目的。這種情況多適用於標的物特定,必須執行的情況,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和特殊型號或規格的部件。2.采取補救措施。是指債務履行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進壹步履行的情況下,只有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才能達到合同目的或者守約方認為滿意的目的。例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返工、退貨、降低價格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3.違約賠償金。指在合同中約定壹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壹定金額的金錢,以補償守約方的損失,並對違約行為進行懲罰的違約責任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後,是否繼續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可以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仍應當履行債務。4.賠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壹方因違約給另壹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害金額予以賠償。當事人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上述違約責任可以選擇性適用,也可以幾種方式同時適用,但目的是為了實現合同目的,需要合同各方壹致同意,實際操作方便有效。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合同中約定或補充的當事人違約時應采取的補救措施。違約責任不壹定是恒定的,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後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第二,違約金應該付多少?《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是懲罰性的,並不是建立在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的前提下。壹般來說,合同違約金的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太高或者太低,妳可以要求法院減少或者增加。《合同法》第114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違約金是合同簽訂時對壹方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的壹種預估,與守約方違約後的實際損失不能完全壹致;因此,這可以由法官來決定。法律規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還避免了違約後計算損失、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讓當事人迅速確定自己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如果當事人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需要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以上是違反合同法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的介紹。法律責任是導致違法行為、違反合同或由於法律規定而產生的不利的法律後果。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