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食品衛生法的法律責任視情況而定:
(1)造成輕微後果的只承擔行政責任,只需承擔相關食品衛生監督機構的行政處罰和停止違法行為;
(2)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即不僅應當停止違法行為,還應當賠償他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3)造成非常嚴重後果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面臨刑事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裝和儲存場所,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廢水處理和垃圾、廢棄物存放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進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不潔物質;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食用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儲存、運輸、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食品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儲存、運輸;
(七)直接進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洗手,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等。;銷售直接進口的無包裝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銷售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從事食品儲存、運輸和裝卸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前款第六項的規定。
二、食品衛生許可證怎麽辦理?
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具體程序如下:
1.申請人填寫相應申請表,在當地受理窗口提交某市食品衛生許可申請;
2、提交食品衛生許可材料;
3、食品衛生許可審批,受理後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受理後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4.作出批準決定後十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衛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