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標誌的使用可以分為商業和非商業兩種情況。
壹個是商業用途。《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規定,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所有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將奧林匹克標誌用於商業目的。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盾盾”的形象和名稱屬於中國法律法規確定的奧林匹克標誌。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任何人不得將“冰盾盾”的形象和名稱用於商業目的。
目前,國際奧委會全球合作夥伴和北京冬奧會官方合作夥伴、贊助商均可依法商業使用“冰盾盾”的形象和名稱。此外,北京冬奧會特許生產商和零售商可以根據北京冬奧會特許經營計劃,生產和銷售帶有“冰盾盾”形象和名稱的特許商品。
第二,非商業用途。政府機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事業單位等非營利性法人或組織可以申請對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盾盾”進行非商業性使用。申請“冰墩”非商業使用的申請人,應遵守《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殘奧會組委會標誌非商業使用規則》(BOCOG發布19號),登錄BOCOG官方網站,搜索“標誌非商業使用規則”鏈接,按要求填寫材料,提出申請。
許可使用人應按照許可範圍、簽署的承諾和BOCOG制定的技術規範使用“冰碼頭”,不得實施任何侵犯BOCOG知識產權的行為,也不得協助任何第三方實施任何可能誤導人們認為其與BOCOG和北京冬奧會有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