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請病假?
1首先妳要在感覺不舒服的時候去醫院,進行相關的化驗,這樣才能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況,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醫生可以根據妳的癥狀和檢查結果對疾病做出診斷,從而為妳采取相應的治療方案。
2.醫生在給妳診斷的時候,會寫壹份病歷,裏面會詳細記錄這種疾病的癥狀、病程、伴隨癥狀、化驗結果、相關檢查、治療方法等。妳需要保管好所有這些材料,這是對妳的健康負責。
3.在自己治療的時候,如果來不及請病假,可以電話聯系上級說明情況,然後可以委托朋友或者家人幫妳請病假。這個時候妳的身體最重要,病假是次要的。
4.在自己就醫的所有資料準備好之後,這個時候就可以讓主治醫師開具病假條了。因為休假日期不同,開病假條的醫生頭銜也不同。短期的情況,比如7天,主治醫師就好了。更長的時期,需要有高級職稱的醫生開具。
5.醫生寫完妳的疾病診斷後,會寫壹個休假多少天的建議。這是休假天數。這時候妳可以把這個證明交給領導簽字,表示同意妳休假。妳還需要和主管妳部門的領導簽字。
6.最後壹步就是拿著妳的病假條到負責妳工作會計的地方進行審核,換成另壹個證明妳請假的文件,這樣妳的請假手續就可以完美了。然後就可以安心治病,早日康復,等著回去工作。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壹)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是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個月;十五年二十年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