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適用的法律是國務院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補償對象是對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補償。補償標準是按照當地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補償,包括土地價值、房屋重置價值、配件、裝修、搬家費、過渡費等。補償與戶口數量和人口數量沒有直接關系。
2.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的準據法是《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對象是房屋征收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補償與戶口數量、人口數量有關。在進行補償的時候,因為房子的土地是集體所有,所以不會對個人進行土地補償,但是可以根據人口數量和妳是否有單獨戶來分配宅基地給妳重建房屋,並且規定每戶只能享受壹處宅基地。地上房屋按重置價格評估,地上附著物、裝飾、裝修也評估補償。如果是鄉鎮統壹規劃,安置房也是農業戶口的村集體經濟成員享有。村集體會根據每戶人口安排相應的面積。在安置新房的時候,新房的價格要和被拆遷房屋的補償款結算差價,互相找差價。壹些條件較好的村集體經濟,可以在征地拆遷中對有集體積累的村民進行補貼,實行專項分紅,讓村民不交或少交。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八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
第十九條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或者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
因危舊房改造征收房屋並進行住宅建設的,被征收人有權回遷。
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