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法在帝國不同歷史階段的經濟發展、政治變革和文化進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中世紀的保加利亞、俄羅斯、塞爾維亞以及近代的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西班牙、瑞士等國的法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拜占庭法的發展取決於以下因素:對前人法律成果的批判和繼承;重視法學家的作用,實施法學家立法;重視法律教育,為帝國培養大量法律人才;皇帝和他的臣民確立了法律至上的觀念。法律與政治、文化等上層建築相互作用。重要法典的制定往往是在國情穩定、經濟發達、立法權充足的前提下進行的。好的法律也能促進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拜占庭法律就是壹個例子。
古希臘文化、古羅馬文化、基督教文化、古代東方文化在貿易中傳入拜占庭帝國,形成拜占庭文化。雖然拜占庭文化是多種文化的融合,但拜占庭文化並沒有變得復雜,而是形成了壹個獨立的、完整的、獨特的新文化體系。
文藝復興之前,歐洲文化發展水平最高的只有拜占庭。歐洲各地的學者被拜占庭的學術氛圍所吸引,紛紛前往君士坦丁堡。由於眾多學者的聚集,拜占庭文化得到了進壹步的發展。高度發達的拜占庭文化對當時歐洲其他地區的文化發展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剛剛脫離遊牧生活的斯拉夫人,在與拜占庭人的戰鬥和交流中,學到了先進的拜占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