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境保護、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救援工作。物業服務企業聘用保安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物業管理範圍
壹、建築本體部分(如地面、屋頂、梁、柱、內外墻及基礎、外墻、樓梯、走廊、走廊、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建築物本身* * *享有設施設備(水管、落水管、煙道、照明、供配電系統、供水系統、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的維護、保養、管理和運營服務。
三。本物業紅線範圍內設施(道路、室外下水道、化糞池、溝渠、水池、水井、綠化、路燈、自行車棚)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四。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遊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在本物業規劃紅線內。
五、公共* * *環境(包括公共* * *場地、建築物* * *享受部分)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清運。
六、社區紅線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管理。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開展治安監控和巡邏等押運服務(但不包括人身和財產保險義務和責任)。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文件和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