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全國人大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和執法機制的決定》。這是大勢所趨,事業所需,人心所向。決定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意誌和決心,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堅定維護和最大關切。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和法律義務。香港的國家安全立法懲罰了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保護了絕大多數守法的香港公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體現了法治原則,以保障香港廣大市民更好地享有和行使他們的法定權利和自由。
連日來,澳門各界人士堅決支持人大立法行動,好評如潮,為澳門的繁榮穩定感到自豪,表示要珍惜澳門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壹些在澳門生活的外國人也尖銳地指出,人大立法是對香港法治底線屢遭挑戰的有力回應。這是人們想要的。
澳門回歸以來,廣大澳門同胞衷心擁護“壹國兩制”,壹致認為“壹國兩制”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保持穩定和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必要基礎,早已為社會各界所公認。澳門作為對外交流頻繁、對外依存度較高的國際自由港,在不斷夯實“壹國”基礎的同時,充分收獲了“兩制”的好處。
擴展數據:
實行“壹國兩制”的香港,背靠祖國,面向世界,具有許多有利的發展條件和獨特的競爭優勢。只要我們堅持“壹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政府的全面管治權,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充分發揮內地的堅強後盾作用,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築牢國家安全防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聚精會神發展,鞏固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香港的明天壹定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