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源於中國古代婚禮程序之壹,又稱聘禮、彩禮、婚約。在中國古代的婚姻締結中,最初達成婚姻協議時,有互贈聘金和彩禮的習俗。這種聘金和聘禮通常被稱為“彩禮”。女方出嫁時,娘家會隨她給婆家增加幾倍甚至幾十倍的財產,稱之為“嫁妝”。
我國1950、1980婚姻法和2001婚姻法修正案,對訂婚和彩禮都沒有規定,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禁止通過婚姻取得財產的內容。
但目前我國仍有不少地方將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尤其是農村地區。
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幾萬元的現金、車子、住房。
壹旦雙方最終不能結婚,彩禮錢的處置往往會引發糾紛,鬧上法庭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民法典》沒有對彩禮作出新的規定,所以仍然沿用舊婚姻法。根據法律規定,新娘在下列情況下需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
3.男方婚前付出,造成生活困難。
翻新民政部發布的《關於開展婚姻習俗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具體內容我們再往下看。
?《意見》指出,要大力推進婚姻領域移風易俗,繼承和發展我國優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導全社會形成正確的婚姻家庭價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風,不斷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和群眾精神面貌。
應積極倡導和弘揚體現中華優秀文化的傳統婚禮,不斷賦予時代內涵和豐富的表現形式,弘揚“同舟共濟、互相關愛、互相擔當、互相尊重、互相關愛”的婚姻觀。
開展整治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低俗婚俗、攀比送禮等不正之風,建立健全扶貧攻堅長效機制,促進社會風氣好轉。
適應現代社會家庭組織和家庭結構的深刻變化,加強以孝順父母、夫妻和睦、尊重兄弟姐妹、有序教養為基礎的家風建設,強化孝敬長輩的道德觀念。
當代年輕人壓力太大,彩禮、房貸、車貸都能壓垮人。很多人感嘆自己根本嫁不起,但這個消息對很多家庭來說是個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