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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分沒有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

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12分。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將被處罰200元。根據新交規的規定,行駛時應當在車輛前後懸掛機動車號牌,號牌懸掛清晰、正確、牢固,不影響安全行駛和美觀。

處理車牌號的流程如下:

1,車主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強制保險單、購車指標證明,到當地車管所辦理;

2.車輛在辦理車牌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否則無法上牌;

3.將上述材料提供給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填寫申請表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需要壹些時間審核材料;

4、車管所核對車輛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是否被篡改,然後出具車輛檢驗單;

5.工作人員審核後,車主可以搖號,選擇喜歡的號牌,提交申請;

6.壹般7個工作日左右會給車主發正式牌照。

機動車懸掛機動車號牌時,應當註意以下幾點:

1,機動車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並符合懸掛位置、方式和標準的規定;

2.機動車號牌因損壞、遺失需要更換的,車主需要到車管所申請重新懸掛機動車號牌。

根據上述規定,未懸掛號牌將被記12分,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改正。需要註意的是,拒不改正的,將被強制報廢機動車。

綜上所述,掛車牌對機動車來說很重要,不掛車牌扣12分。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記12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記分為12:

(壹)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發生致人輕傷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道路客車、旅遊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或者駕駛其他客車超過核定人數100%的;

(五)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校車、中型客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超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速50%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積分謀取經濟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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