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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七章72條,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實施以來,成了教師和未成年人的保護傘。作為教師,我們應該深入研究這壹法律,並使之成為保護我們的武器。
學習法律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學會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才是最關鍵的。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工作,但光教書是不夠的。我們的職責主要是育人,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基礎。教師對學生的愛既是職業精神的核心,也是教師高尚道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也是教師教學職業的具體表現。愛學生不容易。
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愛別人卻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情感基礎。學生壹旦體會到這種感受,就會“親師”,從而“信其道”。
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要有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下功夫培養學生高尚的情操,塑造學生美好的心靈。教師只有對學生充滿執著的愛,才能激發做好這份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努力工作,才能在育人方面取得豐碩的成果。
愛學生是所有教師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該無私地奉獻給所有的學生。愛是打開心靈的鑰匙。
把真摯的愛融入到整個班級,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多的學生。我們應該讓每壹個學生都從老師那裏得到愛的糖漿,從老師那裏學習到進步的力量,變得更加自愛、自尊、自立、自信。但是,教師只有“熱愛教育”和“奉獻教育”是遠遠不夠的。認識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是教師在熱愛學生的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孩子是國家未來祖國的希望。對他們的合法權利給予特殊照顧也是壹項具有挑戰性的任務,這需要全社會的參與,我們每個人都將共同努力,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履行他們的責任和義務,讓孩子們活潑健康快樂地成長,成為壹代強者,將來為祖國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