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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危害

法律主觀性:

未成年人犯罪不壹定是過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14周歲以下的人犯法律規定的罪,不認為是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危險物品罪,構成犯罪,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在14周歲之前、14周歲至16周歲之間實施上述行為的,僅對14周歲至16周歲之間的行為負刑事責任,14周歲之前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不能作為犯罪壹並追究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均構成犯罪,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達到16周歲前後實施了其他犯罪行為,那麽只追究未成年人在達到16周歲後的行為的刑事責任,16周歲之前的行為不作為犯罪追究。

法律客觀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14周歲以下的人犯法律規定的罪,不認為是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構成犯罪,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下列情形可以免予處罰或者不認定為犯罪:壹是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被脅迫或者被誘騙參加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屬於預備, 犯罪中止或者未遂,情節壹般,可以免除處罰或者不認為是犯罪。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不認定為犯罪:65,438+0、65,438+04以上、65,438+06以下的人欺小、欺弱,使用語言威脅或者使用輕微暴力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金錢;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盜竊財物,數額剛剛達到或者跳過“數額巨大”的標準,其他情節輕微,屬於初犯或者偶犯的;盜竊近親屬的財物,其近親屬不要求對被告人定罪處罰的;3.14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關系,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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