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填寫信息;填表確認提交,詢問ITU當地派出所是否通過。通過後可以在15天內到提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去妳住的派出所。
1.把需要的資料帶到當地警察局。
2、由派出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審核,並上傳分、縣(市)局審核,最後直接上傳至市局辦證中心完成證件發放。居住證網上換發流程是,持證人可以登錄當地居住證服務平臺申請網上簽註。持有人應當在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後兩年內申請換發簽註,居住證使用功能自簽註之日起恢復。居住證每年簽註壹次,逾期不簽註或者簽註期滿,使用功能終止。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包括學生證等能證明繼續學習的材料。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邊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的居住證,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實施辦法中延長制作發放居住證的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