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方市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地址:無錫市新吳區金城東路290號
2.城南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地址:吳昕區城南路32號和32-3號
3、郵政機構公安交通管理營業網點。
申請郵政網點交通管制的業務流程:選擇就近的郵政網點→提交相關材料,郵政窗口受理業務,申請人回家→在交警網絡中心辦理相關業務,制作車牌,48小時內送達郵政部門→申請人簽收。
4.通過“警-醫-郵”三方聯動的“零等待”服務,我市駕駛人可直接在醫院體檢信息錄入處申請換證、換證,車管所在後臺制證後委托郵政EMS將證照發送給申請人,無需再到車管所辦理。
二、更換駕駛證所需材料:
1,駕駛證原件和本人身份證;
2.三張壹寸白底彩色照片;
3.身體狀況證明。壹般需要縣級或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證明;
三、駕駛證換證的具體流程:
1.以上材料準備齊全後,去車管所。
2.到達車管所後,領取並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在表上粘貼照片。
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持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身體狀況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和本人照片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車管所審核合格後壹個工作日內辦理換證手續。
4.需要註意的是,駕駛員在申請換證前,應對車輛的違法行為和未繳納罰款的情況進行處理,否則車管所不予換證。
駕照可以提前90天到車管所換發。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未記滿12分的,應當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以上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應當提交省衛生廳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