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罰款。
對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二萬元以下罰款;無證經營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無證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眾安全,破壞環境資源。沒收專門用於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無證經營屬於違法行為,具體處罰如下:
1.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
2.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
4.無證經營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眾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無證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產品和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5、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7、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倉儲、保管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8、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
9、阻礙查處部門查處無照經營,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按規定予以處罰。
綜上,無證經營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眾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無證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法律依據:
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十二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罰款。
第十四條
明知是經營者而為其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倉儲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