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收取的垃圾處理費是環衛主管部門代為收取的,屬於服務費,合法。物業收取垃圾處理費需要環衛部門給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委托書。如果市民發現物業管理公司在沒有環衛部門委托書的情況下收費,可以拒絕支付這筆費用。還有居民和單位已經按規定繳納了垃圾處理費,環衛部門、街道辦、社區不得再向他們收取任何其他與垃圾處理相關的費用。
物業費和城市垃圾費的區別如下:
1.物業費是指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住宅區內的建築物及其設備、公共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環境等進行日常維護、維修和改造,並提供與居民生活相關的其他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2.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的處置,包括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清掃、分類收集、貯存、運輸、處理、處置以及相關管理活動所產生的費用。
綜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要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業主要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物業管理公司拖欠物業服務費,物業管理公司可以起訴業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37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提供者向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提供者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者。
第九百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服務費標準和收取方式、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場所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提供者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公共服務承諾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