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海外華人在這方面存在誤區。比如,很多生活在意大利或葡萄牙的華僑長期留在西班牙,甚至自己開商店、開公司、找工作。事實上,這是違法的。居住在意大利、法國、葡萄牙的華僑可以不另辦簽證直接進入西班牙,但根據西班牙《外國人法》的規定,其合法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因為進入西班牙沒有“國界”,沒有邊檢站,護照上也沒有出入境章,壹般無法辨別是否合法居留。
但在壹些特定場合,警察可以要求妳出示入境證件(如機票、登記卡)。例如,如果妳想在西班牙獲得外國人識別號碼(NIE),妳必須證明妳在西班牙的逗留是合法的(從入境起不超過90天)。雖然可以呆90多天,壹般沒什麽問題,但是壹定不能工作。在西班牙成立的公司的老板可以以投資人(老板、股東)的身份出現在公司,但不能以老板的身份工作。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壹個以在西方沒有合法工作和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包括華僑)為老板或股東的公司,必須雇傭合法的西班牙國民或合法移民來經營公司業務,擔任經理和主管,包括雇傭其他工人。西班牙是這樣,歐洲其他國家也是這樣。
我不知道其他國家移民法的具體規定,但是如果妳想去其他國家發展,妳必須獲得那個國家的合法身份。據說在某個國家,允許在西班牙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定居或者工作(我也是聽說的,還沒有得到證實)。即便如此,也並不意味著妳可以合法定居西班牙並擁有永久居留權,妳必須通過必要的程序才能獲得那裏的合法移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