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全面推行社區矯正工作
建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員為主、社工和社會誌願者積極協助的專業化、集團化工作隊伍,建立接待、監督、教育和撤銷矯正等制度,形成規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在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監督管理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多種教育矯正和社會救助方式,不斷提高教育矯正質量和水平,促進社區服刑人員順利融入社會,始終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較低水平。
二。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構建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為龍頭,鄉鎮法律援助工作部門為支點,村(居)委會法律援助聯絡員為輔助的縱橫法律援助網絡體系。橫向上,與縣殘聯、婦聯、總工會、工委、老齡委合作,設立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下崗職工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設立軍屬、未成年人、被拘留教師、農民工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橫向救助體系基本覆蓋弱勢人群集中的主要群體。縱向到達村(居)委會,橫向涉及所有主要弱勢群體,從而形成縱向規範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員建設,提升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確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層、幫助百姓;橫向上,加大社會法律援助資源整合力度,提升專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確保法律援助對弱勢群體的覆蓋。總體上,強化法律援助網絡的管理機制,形成綜合優勢。加強法律援助機構和人員的管理,通過目標管理、監督檢查、考核獎懲等措施,提高各類機構的合作協調能力。
第三,貫徹人民調解法,促進社會矛盾預防和化解。
大力加強人民調解,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在民商事審判中,堅持“調解為主、調解為主、結案為輔”的審判方針,強化調解意識。在辦案方式上大力弘揚“馬錫五審判模式”,加大巡回審判力度,讓法官到案發地實地審理、調解,減輕當事人的訴訟疲勞,降低當事人的對立情緒,為案件調解奠定基礎,做到案結事了、事了、人和。
第四,加強移民安置工作。
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不斷探索新時期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安置教育工作的新途徑。建立健全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建立健全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檔案,實現網絡化、規範化管理。
五、加強司法行政經費保障的體制機制改革。?
1,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對政法部門采取“人員經費按實際、公用經費按標準、專項經費按需要”的方法進行預算安排,保證正常辦公和辦案工作需要。2、嚴格實行收支脫鉤。政法部門的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政法部門的收費和罰沒收入全部用於政法部門的辦案、辦公、建設和設備更新。3.努力化解政法債務。4.盡力保證辦案經費和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