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縣人大代表的職責和義務是什麽?

縣人大代表的職責和義務是什麽?

法律分析:縣人大代表權利:1。列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與各種議案、報告等議題的審議,發表意見;2.依法聯名提出議案、質詢案和罷免案;3、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4、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5、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表決;6.獲得依法履行代表職責所需的信息和各種保障;7.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縣人大代表義務:1。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在自己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2、按時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議案、報告等問題,發表意見,並做好會議期間的各項工作;3、積極參加統壹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演出活動;4.加強值班學習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履行代表職責的能力;5、密切聯系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6.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7.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條享有以下權利:

(壹)列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與審議各種議案、報告和其他問題,發表意見;

(二)依法聯名提出議案、質詢、罷免等。;

(三)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

(四)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

(五)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表決;

(六)獲得依法履行代表職責所需的信息和各種保障;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代表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二)按時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議案、報告等問題,發表意見,做好會議期間的各項工作;

(三)積極參加統壹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演出活動;

(四)加強學習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履行代表職責的能力;

(五)密切聯系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六)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 上一篇:沒有管理造成的損失需要賠償嗎?
  • 下一篇:員工可以放長假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