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中,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法律界限非常明確。根據中國法律,年滿18周歲的人。
這是成年的標誌。《憲法》規定,“凡年滿18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
2.權利和義務
中國公民年滿18周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詳見憲法第三十三條至第五十六條),其中第三十四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
1,第十七條: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2.第十八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
1,第五條:未成年人保護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3)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綜上,第七條: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將未成年人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相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具體機構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總的來說,民法典的變化是以人為本,越來越接地氣,越來越貼近民生。
法律依據
《民法典》規定,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