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系統
我國的國家性質:憲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根本制度:《憲法》第壹條解釋說,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和國家的根本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2.基本任務
國家的根本任務: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和兩極分化,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3.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憲法規定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可以概括為:(1)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逮捕、限制、搜查、訊問和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隱私受法律保護。(4)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獲得賠償的權利。(5)社會和經濟權利。
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是:(1)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三)維護祖國的安全、聲譽和利益。(四)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參加民兵組織。(5)依法納稅。
4.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1)民主集中制原則,(2)社會主義法治原則,(3)責任制原則,(4)聯系群眾,為人民服務原則,(5)精簡高效原則。
5.國家象征
憲法規定,我國的國家象征主要包括國旗、國徽和國歌。
國家象征又稱民族象征,是指憲法和法律壹般規定的,代表國家主權、獨立和尊嚴的符號和標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
第壹百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第壹百三十七條中國人民和國徽中間有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廣場,周圍有麥穗和齒輪。
第壹百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
有根本任務、根本問題、根本制度、國家標準等。憲法神聖不可侵犯,是中國所有法律的源頭,在所有法律中的地位至高無上。中國公民應當擁護憲法,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