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
單采血漿站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
(壹)隱瞞、阻礙、拒絕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資料的;
(二)未履行事先告知供血漿者的義務,未經供血漿者同意實施特殊免疫的;
(三)未按照規定建立供血漿者檔案管理、篩選和淘汰制度的;
(四)未按照規定制定各項工作制度或者未落實的;
(五)工作人員未取得相關崗位資格或者未經執業註冊從事采供血工作的;
(六)未按照規定記錄或者保存工作記錄的;
(七)未按照規定保存血漿樣本的。
為什麽捐獻血漿會有流失的時間?
1,血漿捐獻可以挽救他人生命。但是,社會上還是有很多人不捐獻全血或者血漿。所以,供血漿者無疑是少數對社會有貢獻的愛心人士。
2.捐獻血漿需要更多的個人時間和交通費用。捐獻全血只需要5-10分鐘,而捐獻血漿需要30多分鐘。采集全血的時候,采血車可以很方便的開到獻血者身邊,但是捐獻血漿就麻煩多了。為了保證供血漿者的安全,對單采血漿站的場地、設備、技術和人員都有更嚴格的要求。血漿捐獻者必須自己去血漿采集站捐獻血漿,在運輸上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金錢。
3、血漿捐獻需要長期固定捐獻。為了最大程度地保證血液制品的安全性,血液制品必須執行嚴格的“原料血漿檢疫期管理制度”,使采集的血漿安全度過病毒窗口期,避免那些被病毒汙染的血漿流入生產過程。所以,如果壹個人像捐獻全血壹樣,壹年或壹生只捐獻1或2次血漿,這樣的血漿就無法投入生產,根本救不了任何人的命,捐獻血漿也就失去了應有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