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行政原則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第壹原則,其他原則可以理解為這壹原則的延伸。貫徹依法行政原則是行政活動區別於民事活動的主要標誌。
合法行政原則的基礎是政治制度中行政機關從屬於立法機關。依法行政原則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行政制度中的體現和延伸。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從屬於人民代表大會。
《憲法》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國家行政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這樣就從根本法上解決了國家行政權來源的合法性問題。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壹切國家機關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職權。
合法行政的內涵和要求隨著憲政體制的演進和行政職能的興衰而不斷變化。早期的依法行政是壹種絕對的、消極的、機械的公法原則。為了適應時代和行政職能變化的需要,合法行政原則得到了不斷的解釋。從歷史發展來看,中國的行政法制度仍處於初級發展階段。從改革開放初期提出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到憲法規定依法治國,中國法律規範行政活動的作用正在逐步加強。
中國的依法行政原則包括兩個方面:遵守現行法律和依法授權。
行政機關必須遵守現行有效的法律。這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行政管理,禁止行政機關違反現行有效的立法規定。
(1)行政機關不得制定與法律相抵觸的規章和決定,不得制定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的規章和決定。行政機關的規定、決定違法的,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2)行政機關有義務積極履行和強制執行現行有效法律規定的行政義務。行政機關不積極履行法定的作為義務是違法的。
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授權活動。這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在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關系中:壹是行政措施必須有立法規定的明確授權;二是未經立法規定授權,行政機關不得采取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行政措施。如果行政機關不遵守這種不作為義務,就構成行政違法。
2、合理行政的原則
合理行政原則的主要含義是行政決策應當合理,屬於實體行政法治的範疇,特別適用於自由裁量的行政活動。最低限度的合理性是指行政決策應當是具有正常理性的普通人所能達到的合理和適當,能夠符合科學公理和社會倫理。比較規範的行政合理性表現在以下三個原則上:
(1)公平公正原則。對行政相對人壹視同仁,不偏袒,不歧視。
(2)考慮相關因素的原則。在作出行政決策、作出行政裁量時,只能考慮符合立法授權目的的各種因素,不得考慮無關因素。
(3)比例原則。行政機關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是必要和適當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3、正當程序原則
正當程序是當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則之壹。它包括以下原則:
(1)行政公開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依法受保護的個人隱私外,行政機關應當公開行政管理,以實現公民的知情權。
(2)公眾參與原則。行政機關作出重要規定或者決定時,應當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特別是在作出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利的決定時,要聽取他們的陳述和申辯。
(3)回避原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時,與行政相對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4.高效便捷的原則
分為兩個方面。
(1)行政效率原則。基本內容有:壹是積極履行法定職責,禁止不作為或不作為;其次,遵守法定時限,禁止超過法定時限或無理拖延。拖延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權的表現。
(2)方便當事人的原則。在行政活動中增加當事人的程序負擔,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權行為。在國際貿易中,行政當局不合理地拖延和增加當事人的程序負擔,也被認為是政府設置的壹種貿易壁壘。
5、誠實守信原則
分為兩個方面。
(1)行政信息真實性原則。行政機關發布的信息應當全面、準確、真實。無論是向社會公眾發布的信息,還是向特定的人或者組織提供的信息,行政機關應當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保護公民信賴利益原則。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或者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需要撤銷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並依法賠償行政相對人遭受的財產損失。
6、權責統壹的原則
(1)行政效率。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管理職責,擁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相應的強制手段,利用國家的強制勞動進行保障,行使行政優勢權,確保政令暢通。
(2)行政責任。指違法或不當行使職權,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權責統壹原則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權力與法律責任的統壹,即實施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必賠償。
行政法基本原則的界定
行政法基本原則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質與具體制度規則內在聯系的* * *同性規則。基本原則的作用主要是指導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廢止,指導行政法的統壹適用和解釋,彌補法律制度的漏洞。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壹是國家立法和政策文件的規定;二是行政法理論的闡述。法學理論中對行政法基本原則的闡述側重於人們對壹般法律的理解,但由於理解的差異,基本原則在法律著作中的表述也會有所不同。國家相關文件的規定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吸收理論研究的成果,所以兩個來源會有壹定程度的統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