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的壹般流程是怎樣的?可能很多人對此不太了解,下面就給大家介紹壹下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壹些幫助。
壹、壹般拆除流程
第壹階段叫暫停宣傳。
建設主管部門下發的壹個文件,要求暫停拆遷範圍內的戶籍、房屋改建、加建、擴建項目。這就是暫緩公示,需要在相關場合公告,公示期不能超過壹年。
第二步,入戶調查評估。
確定拆遷範圍後,拆遷人要辦理壹些相關手續和文件。壹般來說,他需要取得兩個規劃文件,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以他在法律上有拆遷的前提和依據。之後就可以進行拆除工作了。拆遷工作的第壹步是進行入戶調查,即在現場進行入戶調查。通常入戶調查是由幾個單位同時進行的,包括拆遷公司、評估公司、業主單位、拆遷方等等。拆遷公司進行人口和戶籍調查;評估公司是評估的現場調查,按照評估規則拍照記錄。
第三步是室內計算。
實際上,評估公司進行室內運輸和數據計算,根據實地調查的數據進行初步計算,算出壹個大致的初步評估價格。
第四步,制定拆遷實施方案。
拆遷人需要通過評估機構的前期實地調查和室內測算,了解拆遷範圍內的補償費用,制定出拆遷投資預算方案。同時要制定拆遷補償方案,是貨幣補償還是實物補償,貨幣補償需要花費多少,補償資金如何籌集。
第五步,辦理拆遷許可證。
拆遷人拿著前期入戶調查的壹系列材料,包括拆遷實施方案、規劃文件,到建委(房管局)辦理拆遷許可證。
第六步,發布拆遷公告。
就是宣布拆遷即將開始。壹般在發布拆遷公告的同時,要公開張貼《拆遷許可證》,說明拆遷行為的合法性和時間進度。
第七步是制作壹份正式的評估報告。
這時需要評估機構出具正式的評估報告。壹般每個被拆遷人都會出具報告,正式報告需要評估機構的正式簽字蓋章。
第八步,交付拆遷評估報告。
遞送方式是當面或郵寄。
二、拆遷的壹般法律規定
1.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時,拆遷人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其中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二)拆遷範圍、方式、時間和期限;
(三)被拆遷房屋的狀況;
(四)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補償的預計面積,預計補償安置資金;
(五)可供搬遷安置的房屋數量、標準和位置;
(6)拆遷範圍內應保留的房屋、綠地等設施的保護措施。
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專戶儲存。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簽訂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支付協議。支付協議應當明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補償安置資金的支付。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發布房屋拆遷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建設項目名稱、拆遷人、拆遷範圍和批準的拆遷期限、拆遷期限、拆遷許可證編號等內容。房屋拆遷公告應當在拆遷區域張貼;對延長拆遷期限的項目,應當重新發布拆遷公告。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拆遷當事人指定拆遷代理人、房屋拆遷人和拆遷評估單位。
4、拆除房屋應由具備確保安全條件的施工企業承擔,簡易和單層房屋除外。
5.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在建工程停止施工。拆遷人可以向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
6.在拆遷範圍確定前,被拆遷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在公告的搬遷期限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1)未經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部門許可,改變房屋規劃用地性質的;
(2)改變建築面積、權益等。未按照規定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的;
(三)未按規定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批準,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拆遷人應當按照變更登記後的房屋狀況給予補償。
7.拆遷當事人在拆遷公告批準的搬遷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自搬遷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拆遷期限屆滿之日止,由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裁決。
拆遷裁決應當公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與拆遷人、被拆遷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利害關系的,不得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違反《條例》規定作為拆遷的,裁決無效。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請裁決。
8、拆遷等相關單位,未在拆遷公告批準的搬遷期限內,對同壹棟樓內未搬遷的已搬遷房屋先行拆遷,未搬遷的房屋不得停止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或者實施其他有礙被拆遷人正常生活的行為。
以上就是壹般的房屋拆遷流程對大家來說的樣子。通過上面的介紹,我想妳已經了解了壹般拆遷的八個流程,也介紹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給妳帶來壹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