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設備負責人職責
1.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領導本部門的工作。
2.負責組織全院醫療儀器設備的采購、供應、管理和維護,確保醫療、教學、科研和預防工作的順利進行。
3.審核各部門提出的醫療器械申請計劃,組織相關人員編制制定采購計劃,報院長審批後實施。
4.了解和檢查各部門醫療器械的需求、使用和管理情況,確保合理供應和調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組織相關人員對購買和轉讓的國內外貴重儀器設備進行驗收和鑒定,組織建立貴重儀器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者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充分發揮儀器應有的效能。
二、設備部工作制度
1.醫療、教學和科研所需的所有設備由設備科負責采購、調配、管理和維護;同時,負責全院的計量工作。
2.根據各部門批準的請購計劃和醫院的設備儲備,編制采購計劃。
3.壹般醫療器械應當按照計劃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行采購。貴重儀器應在與相關部門人員進行適宜性和可行性論證後訂購。
4.所有購買的設備必須經過嚴格的入庫程序。
5.購買或轉讓的國內外貴重儀器應由醫院及相關人員接受;然後入庫,建帳立卡,建立儀器技術檔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收集、使用和管理制度。如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按規定處理(包括退貨、索賠等。).
6.器材庫應按器材性質保管,帳物相符。註意通風防潮,保持清潔。防止損壞和丟失。
7.各種醫療設備請認領保管,專人負責。貴重儀器應由專人使用,並定期維護。
8.已失效的各種儀器應按規定報廢。貴重儀器的報廢、掛失、變價、轉讓或無價調整,由科室填寫申請表,經本科審核後送院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9.各科需要維修的儀器,應填寫維修申請單,送設備科進行維修。維修人員要經常深入科室進行維修。
三、醫療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1.醫院所有醫療、教學、科研儀器設備、醫用壓力容器、醫用制冷設施由設備科統壹負責,按計劃進行采購、管理、調配、保管和維護。
2.各科室每年需要添置儀器,填寫醫療器械購置申請表並寫明原因、人員、房屋設置、醫療福利和經濟效益等。,並送醫院領導審批。大型醫用設備(50萬元以上),請購部門提供研究報告,經院長會議批準;1萬元以上設備由主管院長批準(必要時請示院長);1000元的設備由設備科審批(必要時請示分管院長),全院醫療設備由設備科統壹采購,各科室不得自行采購。對於報銷醫療器械,財務部門看到設備部門簽署的意見後才能支付報銷。
3.大型精密國產設備到貨後,由設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驗收,並辦理接收手續。進口儀器到貨後,設備部應及時與進出口公司和商檢局聯系,確定開箱驗收日期。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負責人會同商檢局代表做好驗收記錄,三方簽字。
4.設備部門必須建立完整的儀器財產帳卡制度,並定期檢查。
5.設備部門必須建立萬元以上的設備檔案,檔案應包括購置申請、調查報告、合同表格、驗收記錄、儀器技術資料、維修記錄等。
6.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由設備科歸檔保存。設備部門可以向使用部門和維修人員提供復印件。
7.各部門的儀器設備要有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實習生和培訓生不允許單獨操作。設備部門定期檢查下壹部門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8.各科室醫療器械如出現故障,使用保管人員及時通知維修小組。所有急救儀器應立即由下壹部門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對於小型便攜儀器,送維修隊維修,填寫維修申請表,維修後憑收據取回;大型精密儀器的損壞限於我院目前的維修技術力量,設備條件不足。設備部將協助對外聯系解決。
9.充分發揮醫療設備在各科室中的作用,提高經濟效益。因保管不當或違章操作造成儀器損壞的,科室應如實向設備科報告,並轉交醫院處理,隱瞞者追究責任。
10.對於利用率低的儀器設備,設備科(必要時詢問主管院長)有權進行醫院調配,各部門應予以支持。
11.凡廠家送來進行臨床試驗的新產品,必須由設備科安排,各部門不得私自接收。
12.應當確定精密醫療器械的使用壽命和折舊更新周期。壹般電子診療儀器的成本需要在五年內收回,單機年收入的20%作為設備更新基金,按科室核算,累計用於更新和購置儀器。使用十年以上且無修復價值而被擱置的,經檢驗後可申請報廢。
13.上級撥給我院的儀器設備,壹律由設備科按規定調配使用。
四、醫療設備采購制度
根據實際需要,科學規劃醫療設備,合理安排資金,及時組織貨源,保證臨床需要。
大型設備的購置應根據醫院的年度規劃、資金安排、預算,逐項審批後,分期購置。
2.按計劃參加所需產品的各種訂貨會,熟悉所訂購產品的性能和質量後才簽訂訂貨合同。訂貨後通知倉庫、財務部、使用部門,做好資金和安裝準備。
3.簽約或外出采購必須有兩人以上。大型設備的采購,要提前準備好院內招標文件,由設備科牽頭,紀檢部門和相關科室負責人(必要時邀請分管院長參加)組成的院內采購小組,公開談判,采購性價比最高的醫療設備。本地采購和國外采購,主要是本地采購,盡量減少走出去。國外采購以溝通和郵件為主,試圖為中國醫院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
4.要認真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和市場規定,不走後門,不以物易物,不買貨,不收禮,不受賄,不上交各種業務的全部傭金和回扣。
5.要全面掌握采購業務,不斷拓寬知識面,廣泛收集市場信息,積極開辟合法采購渠道。認真負責,吃苦耐勞,保證各類設備質優價廉。
6.對專業性強、確需使用的品種,由科室自行采購,經設備科科長同意、分管院長批準後方可采購(兩人以上),采購人員要嚴把質量和價格關。
五、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大型精密儀器(萬元以上)應有技術檔案,由專人管理(或管理)。
2.技術檔案的內容包括設備采購申請表、審批文件、購前論證、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訂貨合同、詢價單、到貨通知單、發票復印件、運輸單據、保證書、驗收記錄、使用說明書、圖紙商檢證明、許可證或免稅證明,以及各種技術資料、安裝調試記錄、操作規程、檢驗記錄等。
3.設備驗收後應立即歸檔。填寫工整清晰,10萬元以上的設備檔案移交綜合檔案室。
4.建立技術檔案借閱登記簿,認真記錄並及時催還。
5.加強設備檔案的保管,嚴格執行檔案保管制度。
六、醫療設備使用和維護制度
65438+10000元以上的貴重儀器設備由專人使用和保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用戶應認真填寫機器使用記錄。
2.設備保管員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包括表面清潔,緊固螺絲和易松動的零件,使用過程中檢查儀器工作是否正常,零件是否齊全。
3.壹級維護由儀器維修人員進行,主要是清潔儀器外部,檢查有無異常,如聲音、溫度、指示燈等,並進行局部檢查和調整。
4.二級維護是預防性維修,由儀器維修人員會同維修人員* * *對設備的主要零件或部件進行檢查,調整精度,必要時更換易損件。
5.裝備處應定期檢查設備的維護、功能檢查或設備運行的準確性檢查。國家計量法規定的強制檢驗計量器具,由計量部門定期鑒定。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6.醫院各類醫療設備的定期維護是提高儀器利用率和完好率的重要保證。各類醫療設備的維修由設備維修小組統壹負責(部分科室長期配備專職工程技術人員除外)。
七、醫療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醫療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是保證醫院醫療工作正常運行,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重要手段。
2.醫療設備開箱驗收後,安裝和操作人員應閱讀說明書,並按要求進行安裝和測試。
3.精密儀器應配備穩壓電源,計算機應配備不間斷電源。
4.醫用高壓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接地,調試符合安全要求。
5.醫療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認真開機使用,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6.醫院安委會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對醫用高壓電氣設備進行壹次安全檢查,並記錄備案。
八、醫療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負責醫用電子儀器、醫用壓力容器、醫用制冷設備和常規醫療設備的維護。
2.設備維修組人員應定期主動上門維修,完工後應填寫維修記錄,由維修單位負責人簽字驗收。各科目如有臨時維修工作,需填寫維修通知單發給維修組,由維修人員處理。遇有緊急搶修搶險的緊急情況,可以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前往現場維修。
3.便攜式、易移動儀器需要修理時,應連同修理通知單壹起送修理部,不能立即修理時,應向修理部取回收據。修理後,使用部門憑據取回,並應進行驗收簽證。
4.各科室如新安裝、新建、改造或改建相關設備,需填寫申請表,報分管院長批準後,方可安排辦理。
5.設備出現故障時,設備使用或維護人員應詳細說明故障現象和原因,以便及時排除故障,縮短停機時間。
6.設備維修後要做好登記,大型設備的維修記錄要寫入檔案,包括維修日期、用戶對故障現象的主要投訴、維修人員看到的現象、故障原因、排除故障的方法、更換的零件、維修後的檢查情況等。
7.對於不能修復的設備,維修人員應說明原因,提出外修建議,經科長批準後實施。
8.實行分工與調度相結合的制度,按件分工,落實到人。
9.維修結束後,立即填寫維修單,如實記錄相關內容,並由維修人員和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按月報送統計。
10.維護時註意人機安全,愛護儀器設備,妥善保管備件,防止丟失。
九、大型儀器分管制度* * *
1.對於壹些貴重的、功能廣泛的設備,如果壹個部門經常使用,而其他部門不經常使用,則應專門使用。
2.設備應有專門的保管人,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
3.每次使用設備時,保管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教用戶操作機器,用戶要做好使用記錄。
4.設備使用後,保管人員應檢查設備性能是否完好,並及時聯系設備部門進行維修。
5.如因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用戶應酌情賠償。
十、大型醫療設備維修培訓制度
1.在使用大型醫療設備和危險醫療設備前,必須接受技術培訓後才能上崗。
2.大型醫用設備和危險醫用設備采購合同簽訂後,使用部門必須確定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
3.派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到有同類型設備的單位進修,學習應在訂購設備到達前完成。
4.學習者在學習期間必須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和故障排除方法。
5.學習者必須樹立和強化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操作的思想,杜絕危險情況的發生。
6.學習者完成學業後,培訓單位必須出具考試考核證明。
十壹、設備使用人員考核制度
1.設備使用者要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清潔設備表面,使用過程中檢查儀器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齊全。
2.每次使用後及時填寫設備使用記錄,壹天使用幾次的要寫日記。
3.設備出現故障時,立即停機,及時向維修部匯報,並做好詳細記錄。
4.因責任心差、失職、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或丟失的,視情節輕重,追究使用人和領導的責任和處罰。
5.對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負責、設備利用率高、效益突出、維護良好的部門或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二、儀器性能和準確度鑒定制度
1.對於新購或維修的儀器,應進行功能檢驗,以檢查設備的各項功能是否符合儀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2.除了功能檢查,還需要進行精度檢查,檢查設備的精度是否符合標準。對於計量器具,需要國家計量部門定期進行檢定和鑒定。
3.定期檢查儀器本身的安全,用電的安全,周圍環境的安全。
十三、醫療設備更新制度
1.實施有效可行的醫療設備更新制度是保證醫院正常運轉和提高醫療質量的關鍵措施。
2.醫療設備的更新周期可根據其性能、耐用程度、質量和使用頻率確定。
3.醫療設備暫定更新周期:電子儀器和光學儀器8年,醫療器械和機械10年,放射設備和其他耐用設備15年,纖維鏡5000人次。
4.設備科負責醫院各科室貴重醫療儀器設備的建檔管理,記錄機器的購置、安裝時間、使用時間、故障及維修情況,為設備的更新積累數據基礎。
5.各部門應及時填寫機器使用和維修記錄,設備部維修人員應定期檢查機器運行情況,填寫維修記錄。
6.以下設備可以更新:
(1)已達到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無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
(2)結構陳舊、性能落後、準確度嚴重喪失、無法滿足使用要求且無法修復的儀器設備。
(3)嚴重影響安全的,繼續使用會造成事故危險,不易維修和改裝。
(4)嚴重浪費能源、危害大、因事故或災害造成嚴重損壞的儀器設備。
(5)由於新技術、新設備的出現,更新設備能給醫院帶來巨大的經濟、社會和技術效益。
7.儀器設備淘汰報廢後需要維修人員鑒定的,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請,填寫《設備淘汰報廢申請表》,提交技術委員會鑒定,經院長審批簽字後送設備科。
十四、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1.設備報廢的原則。
(1)已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修復或已無使用價值的。
(2)主體結構陳舊,性能落後,精度嚴重喪失,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無使用價值。
(3)嚴重影響安全,繼續使用會造成事故的危險,且不宜修理和改裝。
(4)能源浪費嚴重,造成嚴重公害,因事故或災害造成嚴重損壞,修復費用高,無修復價值。
2.報廢實施辦法。
(1)固定資產報廢由儀器使用單位按規定完成。
(2)申請報廢的設備,經維修部技術人員確認無法修復後,方可批準報廢。
(3)報廢手續辦理完畢後,由設備部門開列清單,報財務部門銷戶。
3.報廢設備的處理。
保留了報廢醫療設備價值的,留作教學、科研或拆修之用。
調整管理系統
1,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醫囑及處方管理制度,確保所發藥品準確、價格正確。
2、處方內容、患者姓名、年齡、劑型、劑量、用法、配伍禁忌等在配藥前詳細審核。
3.如有不符合處方管理規定、用法用量不當、配伍禁忌、超劑量等因素。,藥學人員應及時與處方醫師聯系,經醫師更正後方可調配。
4.處方經他人檢查後方可開具。開具的藥品應註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並說明註意事項。
5.毒、麻、劇限制類藥物的處方,按照《毒、麻、劇限制類藥物管理和使用規定》執行。對有有效期的藥品儲存要有明確的標識,掌握近期使用後再長期使用的原則。處方的保管應按照《處方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
6.內服、外用、註射等藥品。應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誌,做到整齊有序。
7.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調劑室。
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