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醫師註冊的風險和責任

醫師註冊的風險和責任

醫生風險——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

1998深圳市婦女兒童醫院集體訴訟,因錯誤的消毒液造成160余人術後長期反復感染,總索賠金額超過1億人民幣,是建國以來醫療索賠金額最高的壹次,至今仍未結案...

隨著醫療體制改革的進壹步深化,醫生的就業環境將發生很大變化。醫生下崗成為個體醫生將是壹種新的社會現象。隨著新型醫患關系的形成,患者對知情權、選擇權和主動參與治療的要求給醫務工作者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報紙、雜誌和電子媒體對醫療糾紛的不斷報道,代表了公眾和患者對醫療服務的更高要求。然而,誰來保護醫學生的權利呢?西方發達國家建立了完善的保險制度來處理相關的醫療事故糾紛。

美國1醫療職業保險的發展與現狀

眾所周知,“醫生”是壹個高風險、高責任的職業。面對各種復雜的疾病,稍有不慎就容易發生醫療事故,有時即使非常小心也難以避免醫療糾紛。早在1899,美國就出現了醫療責任保險公司。參保醫生每年繳納壹定數額的保險金。發生醫療糾紛時,由獨立的醫療評價與監督委員會負責醫療事故鑒定,保險公司負責處理賠償事宜。到目前為止,美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醫療職業保險制度。從而系統、客觀、公正地處理相關爭議。

美國的醫療事故處理制度主要有:(1)醫生責任保險制度;(2)醫療民事賠償制度;(3)侵權訴訟;(4)獨立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5)醫生管理公眾監督委員會。通過這壹制度的運行,大部分醫療糾紛都是在不進入訴訟程序的情況下解決的,只有少數最終通過保險理賠和侵權訴訟解決。在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中,大多數都是醫生勝訴。只有在永久性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患者才更有可能勝訴。

據美國醫療職業保險公司和醫生投資的相互保險公司統計,近年來,隨著美國經濟的發展,投訴率上升了55%。外科醫生被投訴最多,其次是婦科醫生、麻醉師和兒科醫生。與此同時,醫療事故案件的賠償金額增加了3.5倍,從10萬美元增加到1000萬美元。各州賠償金額相差很大,賠償最多的州是賠償最少的州的30倍。在此期間,醫生的平均保險費增加了565,438+0%,約占醫生年收入的4%。

美國的醫療職業保險制度經歷了壹百多年的發展,積累了許多先進經驗,建立了較為完整的體系。以下是對我國建立醫療職業保險制度的壹些啟發性問題。

1.1保險範圍

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涵蓋了因醫療過失造成損害的責任賠償,是醫務人員在正常情況下(如手術後將紗布留在患者腹部)不應做或不應做的醫療行為(如心肌梗塞未得到及時搶救)。醫療從業人員不僅要對自己的醫療過失負責,還要對其從業人員(包括其他醫生、護士)的過失承擔連帶責任。

1.2醫生參加醫療職業保險的原因:

如果醫生不參加保險,發生醫療過失時,(1)受害者將很難得到全額賠償;(2)醫生難以承擔巨額賠償;(3)以醫院的財力,很難給每個醫生都上保險,也不可能承擔巨額賠償。(4)如果法院判決醫生或醫院承擔巨額賠償,可能導致醫院或診所關閉,影響這壹地區的醫療服務。醫療職業保險是現代醫療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約10個州的法律規定,參加醫療職業保險是醫生的法定義務。大多數美國醫院堅持醫生必須購買保險。

1.3事故鑒定

美國醫療事故鑒定的正規渠道有兩個:(1)州醫療審查監督委員會;(2)法院判決。州委員會有權通過通報批評、處罰和吊銷行醫執照等方式對醫生進行處罰。該委員會在處理和監督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標準方面有很大的權力。但公眾認為委員會與醫生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公眾意識淡漠,容易造成角色沖突。所以壹旦發生訴訟,大部分患者傾向於找律師通過法院做出判決。

1.4醫療責任保險公司

美國大部分醫療職業保險公司都是私人或上市公司。和其他商業保險公司壹樣,他們以盈利為目的。其利潤=(保費收入+保費投資利潤)-(補償費管理費)。

由於醫療訴訟案件的迅速增加和個人賠償金額的暴漲,美國許多保險公司破產。幸存的保險公司有的大幅提高保費,有的不再從事醫療職業保險業務。由於保險公司破產,美國很多州的醫生很難買到這種保險,尤其是外科醫生和麻醉師。在這種情況下,壹些地區或某個專科的醫生聯合起來建立相互保險基金,逐漸形成相互保險公司。即由醫生出資的非營利性保險公司,是商業保險公司的有利補充。

2中國香港醫療職業保險制度

早在1892,英國就成立了全球醫療保護協會(MPS),為醫生服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參加協會的國家和地區有中國、香港、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以色列、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幾十個國家和地區。

這是壹個以醫生為成員的互助組織,而不是壹個盈利的保險公司。其職能包括:醫療過失責任;應對報刊雜誌對醫生的惡意中傷;協助醫生對刑事指控(如醫療過失殺人等)進行辯護。);幫助醫療從業者起訴供應商(如藥廠、醫療器械廠等。)當理發師行政機關制定對醫生執業有影響的法律政策時,議員會代表醫生遊說有關議員或政府官員。

該協會在香港有全職律師。他們都非常了解關於醫學的法律規定,有些人甚至同時擁有醫學和法律學位。MPS為會員醫生提供24小時熱線服務。下院議員必須繳納年費。年費取決於醫生的專業風險程度。比如普通科醫生的年費大概是4000 ~ 5000港幣,專科醫生是6000 ~ 10000港幣,高風險的外科醫生、婦科醫生、麻醉師更高。該協會目前擁有3.36億英鎊的基金,以滿足各種醫療責任賠償。

MPS是壹個互助協會,具有壹定的靈活性,為其成員提供各種服務。協會與其成員之間的關系不像保險公司中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關系。因此,會員不能向協會“索賠”,只能向協會“求助”。因此,協會對會員的幫助更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往往超出了“保”的狹隘範圍。會員可以得到協會的終身保障,不像保險公司會因為各種原因終止保險。

醫療現場保障:事故發生時,醫生可撥打現場24小時熱線,現場求助。

提供最好的法律代表(如醫療律師)。

所繳納的費用構成了基金,是非盈利的,僅用於保護醫生的權益不受侵害,沒有商業盈利目的。

除了MPS,香港也有少數商業保險公司從事醫療職業保險,但比例很小。

3 .建立我國醫療職業保險制度之我見

目前,我國還沒有統壹的醫療職業保險制度。在壹些領域,已經進行了積極的嘗試。在壹些醫院,醫生支付壹定金額(如50元)形成壹個小基金,還有壹些單項醫療意外險,如手術風險險、母嬰安全險、住院外精神病人傷害險等。近日,深圳醫療風險制度的具體方案正在討論中。具體做法是:醫院根據每個醫務人員的崗位風險,確定不同的保險等級向保險公司投保,事故發生後,受害人向保險公司索賠。另壹方面,醫院根據每個醫務人員的崗位風險,每個月拿出部分資金設立醫院風險基金。每個醫務人員都建立了賬戶,逐月積累。發生醫療事故,根據醫院工作人員的責任,除了保險公司賠償外,醫務人員還應從風險基金個人賬戶中拿出相應的賠償金額。但總的來說,我國這方面的制度建設才剛剛起步。醫院遇到醫療糾紛時,傾向於采取私下解決的方式。

醫療糾紛的概念和分類沒有統壹的標準。基於各方意見,筆者提出以下分類:

本文提出的“醫療責任保險”概念,是指因醫務人員在履行醫療職責過程中的過錯導致患者民事權利受到損害的責任保險。主要涵蓋醫療果及其分支事件(以上黑體),不包括醫療事故和醫療故意事件。建立有效統壹的醫療職業保險制度對社會、患者和醫生都有積極的作用,其意義在於:

3.1保護醫生權益目前,大眾媒體越來越關註醫療質量、醫療糾紛等問題。由於醫療服務的特殊性,輿論傾向於相對“弱勢”的患者是可以理解的。也正因為如此,當糾紛發生時,醫學生的權利往往被忽視和侵犯,患者家屬經常毆打醫生,砸醫院。如果建立壹套完整的醫療職業保險制度,醫療糾紛可以得到相對客觀、公正、公開的處理。避免醫生被誤解,權益被侵犯的現象。

3.2患者利益的保護壹方面,如果有完善的保險制度,當發生意外時,可以最大限度地對患者進行賠償,保障患者的利益。另壹方面,醫療過程中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如果醫生出於自身保護,選擇最安全的保守治療方案,即使不治療,對患者也是不利的。

3.3符合社會保險的原則,醫療行業是高風險行業,建立醫療職業保險制度可以降低社會總風險,達到社會保險的目的。

3.4符合社會利益目前大部分醫院都是國有非營利性醫院。隨著醫療改革的深入和WTO的沖擊,中外合資、股份制和民營醫院、診所在可預見的將來會陸續出現,而且比例會越來越高。如果醫療單位因醫療事故賠償而破產,將對其服務的社區居民的健康服務產生很大影響,不利於社會整體利益。

3.5醫療職業保險的性質。

3.5.1商業保險。商業保險以盈利為目的。如果保費太高,醫生和醫院都難以承受。如果保費太低,就無利可圖。保費的高低受很多因素影響:醫生的收入、投保人數、賠付概率、賠付金額。隨著制度的完善和業務的發展,保費問題要逐步解決。商業保險最大的好處在於其中立性,既不是政府;不是醫療機構贊助,有效避免角色沖突。

3.5.2醫生互助保險基金。這種形式是醫生之間的共同基金。旨在最大程度保障醫生的權益,是商業保險的有利補充。但是因為他的醫生背景,他的中立性受到質疑,他的非營利性可以打消壹部分患者的疑慮。香港主要采用這種形式來保障醫生的權益。

3.5.3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旨在化解全部社會風險。醫療服務具有強烈的人道主義色彩,其社會效益不容忽視。所以社會保險的介入可以最大程度的結合以上兩點。

就我國醫療職業保險制度而言,筆者認為以上三種類型各有特色,取長補短。可以把適合中國國情的部分拿出來完善,從而建立壹套中國自己的制度。近年來,我國宏觀保險體系逐步建立,責任保險近年來有了很大發展,醫療體制正處於改革的關鍵時刻,建立醫療職業保險制度很有必要。然而,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壹項非常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有賴於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同時,也有賴於國家醫療體制改革的進壹步深化。國家應組織有關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立法機構和法院的工作人員,充分參考和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醫療職業保險制度,以利於衛生事業的發展。

  • 上一篇:業主不買車位不讓進合法嗎?
  • 下一篇:易貨貿易的詳細數據收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