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協議是1。還不如請律師代寫繼承協議。如果妳真的想自己寫,這裏有壹份繼承協議樣本,比較簡單,可以自己填寫:
繼承協議範本
繼承人:* *,女,年月日出生,死者之母,退休工人,現住*
繼承人:* *,女,出生於* *,死者之妻,現住*。
繼承人:* *,女,出生於* *,死者之女,是*的學生,現居*
遺贈人(被繼承人):* * *,男,出生於* *,意外死亡於* * *。
我們是* * * *的母親、妻子和女兒,是他們的法定繼承人。本著簡便、經濟、和諧的原則,經全體家庭成員協商壹致,就* * * *的遺產達成如下協議:
1.女兒* * *放棄股票繼承權。妻子* * *放棄股份繼承權,同時將夫妻共有財產中的股份全部給母親* * *。即* * *母親繼承* * *全部股份,委托* *(繼承人的弟弟)辦理交易,交由* * *母親。
2.母親* *放棄了所有遺產(房產、公司、存折等。)除了股票,她老婆* * *和女兒* * *繼承的。
3.之前所有關於遺產分割的協議和條款均無效。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
相關法律法規:
所謂繼承權主體,就是享有並能夠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由法律直接規定,也可以由合法有效的遺囑規定,或者由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規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65438+即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交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協議中指定的繼承人。《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贍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根據協議,贍養人承擔公民生、養、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權。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根據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公民的撫養義務和死亡義務,享有受遺贈權。”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繼承的份額。胎兒出生即死亡,保留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在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是繼承主體,即誰具有繼承資格。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當依法通過立遺囑的方式進行分割。根據法定繼承確定相關親屬關系,是依據婚姻法規定的親屬關系的權利義務來確定是否具有繼承資格。
遺產協議第二章遺產分割協議
死者:
繼承人:xxx是被繼承人的X,身份證號:
繼承人:xxx是被繼承人的X,身份證號:
繼承人:xxx是被繼承人的X,身份證號:
繼承人:xxx是被繼承人的X,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於X年X月X日死亡,其遺產未被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就遺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壹是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事務、營造和諧家庭氛圍的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的遺產,不得侵占、強占或者企圖侵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本著有利於被繼承人子女成長的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元作為子女撫養費。
三、繼承人確認,根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的全部財產歸夫妻所有,其中壹半歸被繼承人的妻子、夫人所有;剩下的壹半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分割,每個繼承人繼承這個遺產的四分之壹。
壹個。
4.被繼承人及其妻子的夫妻* * *的財產為:位於壹處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位於壹套房屋內,房產證號為。
5.位於被繼承人處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抵押貸款由清償;位於的房屋為自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
六、為了充分發揮遺產的使用價值,繼承人同意遺產分割後,不再有繼承或其部分。繼承人給予繼承人折價人民幣* * *,並作為繼承人分享遺產總份額的差額。給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財產的權利。
7.本協議壹式五份,繼承人各壹份,調解員壹份,公證處壹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年月日
遺產協議第三條轉讓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相互合作,就甲方資產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甲方位於XXXXXXXXX的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
2.甲方所有擬轉讓給乙方的固定資產包括本協議附件壹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所有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轉讓給乙方,包括:
(1)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相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和在建工程。
(2)資產評估報告中所列相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約定的過戶交割日為:20xx 65438+2月。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成為被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被轉讓資產相關的壹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經協商壹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壹致同意以人民幣_ _ _ _ _ _ _ _元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額付款。(以甲方銀行收據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6.1甲方是壹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並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擁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項下所有義務和責任的所有必要權利、權力和能力;本協議壹經簽署,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在本協議提及的交割日之前合法擁有其目前擁有並將繼續擁有的所有轉讓資產。除向乙方具體書面披露外,不存在對上述資產和權益的價值以及使用、轉讓和處分這些資產和權益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向乙方作出的具體書面披露外,甲方不存在任何以甲方為壹方或以甲方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如果作出不利於甲方的判決或裁定,可能單獨或合並對轉讓資產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使用的土地是合法的,無需支付任何稅費,也不存在因甲方在交割日之前使用土地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何義務或責任,且該等義務或責任尚未正式向乙方披露..
6.5甲方將根據國家法律及相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未盡事宜。
7.乙方的承諾、聲明和保證:
7.1乙方應妥善維護和使用轉讓資產,從事合法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如果收購的資產再次轉讓,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表有絕對的優先回購權。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項下產權轉讓過程中的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或相關公司章程明確規定或要求外,未經另壹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向本交易各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相關內容。
9.違約責任: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陳述、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額賠償。
10,甲乙雙方壹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11,爭議解決
11.1.因執行本協議而產生的壹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法院裁定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費均應按照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繳納。
13.本協議的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_ _ _ _ _ _ _ _ _ _ _形式簽署,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遺產協議第四條甲方:牛* *,男,回族,19**年2月出生,住址:34號院*街17棟3-102。
牛**,男,回族,19**年6月24日出生,住址:* *廠宿舍樓0棟1102。
牛* *,女,回族,19**年10月29日出生,住址1街4號5-402。
牛* *,女,回族,19**年4月7日出生,住址:商業小區1-203。
乙方:劉**,女,回族,19**年2月25日出生,住址* *街8號樓4-503。
甲方和乙方的母親牛* *,是親生兄妹。甲方父親牛*於20xx年去世後,留下壹套位於* *廠宿舍樓6棟2單元202室的私有產權房,其長女(乙方母親)於20xx年7月16日去世。他對該房屋的繼承權份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確定,現甲乙雙方就* *廠宿舍樓9號樓2單元202室如何分配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壹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6000元。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後,應放棄其在* *廠宿舍樓6棟2單元202室的遺產份額。
2.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後,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該房屋的公證和過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三。本協議簽訂後三個月,甲方壹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65,438+06,000元。甲乙雙方應在到期後按時支付,不得延誤。
本協議是雙方的真實表示,各方均應遵守並認真履行,不得違反。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示例2:
還不如請律師寫遺產協議。如果真的要自己寫,這裏有壹份繼承協議樣本,比較簡單,可以自己填寫:繼承協議樣本。
繼承人:* *,女,年月日出生,死者之母,退休工人,現住*
繼承人:* *,女,出生於* *,死者之妻,現住*。
繼承人:* *,女,出生於* *,死者之女,是*的學生,現居*
遺贈人(被繼承人):* * *,男,出生於* *,意外死亡於* * *。
我們是* * * *的母親、妻子和女兒,是他們的法定繼承人。本著簡便、經濟、和諧的原則,經全體家庭成員協商壹致,就* * * *的遺產達成如下協議:
1.女兒* * *放棄股票繼承權。妻子* * *放棄股份繼承權,同時將夫妻共有財產中的股份全部給母親* * *。即* * *母親繼承* * *全部股份,委托* *(繼承人的弟弟)辦理交易,交由* * *母親。
2.母親* *放棄了所有遺產(房產、公司、存折等。)除了股票,她老婆* * *和女兒* * *繼承的。
3.之前所有關於遺產分割的協議和條款均無效。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
繼承協議範本
甲方:
牛* *,男,回族,19**年2月出生,住址,*街34號院17棟3-102。
牛**,男,回族,19**年6月24日出生,住址:* *廠宿舍樓0棟1102。
牛* *,女,回族,19**年10月29日出生,住址1街4號5-402。
牛* *,女,回族,19**年4月7日出生,住址:商業小區1-203。
乙方:
劉**,女,回族,19**年2月25日出生,住址,* *街公樓8號樓4-503。
甲方和乙方的母親牛* *,是親生兄妹。甲方父親牛*於20xx年去世後,留下壹套位於* *廠宿舍樓6棟2單元202室的私有產權房,其長女(乙方母親)於20xx年7月16日去世。他對該房屋的繼承權份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確定
現甲乙雙方就* *廠宿舍樓9號樓2單元202室如何分配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壹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6000元。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後,應放棄其在* *廠宿舍樓6棟2單元202室的遺產份額。
2.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後,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該房屋的公證和過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三。本協議簽訂後三個月,甲方壹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65,438+06,000元。甲乙雙方應在到期後按時支付,不得延誤。
本協議是雙方的真實表示,各方均應遵守並認真履行,不得違反。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五條遺產協議第壹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和住址
第二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和住址
第三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和住址。
死者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和住址。
第壹繼承人和被繼承人於1999年9月結婚。第二個繼承人在他兩歲的時候隨母親去了魯的家。被繼承人與第壹繼承人結婚後,生了壹個女孩,即第三繼承人。被繼承人與第壹繼承人結婚後,於1999年建了三間磚房。被繼承人於2000年2月死亡,但其遺產未被繼承,第壹繼承人又娶了她。關於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問題,三繼承人達成繼承協議,內容如下:
被繼承人夫婦和第壹繼承人共有壹至三套房屋。被繼承人死亡後,壹套半房屋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另壹套半房屋為第壹繼承人的財產。
二、被繼承人的房屋是遺產,依法應由三個繼承人平均繼承。
三、第三繼承人出具書面贈與協議,她依法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份額,贈與第二繼承人。所以第二繼承人應該繼承壹套房子,第壹繼承人應該繼承半套房子。三個繼承人都同意了。
四、第壹繼承人與第二繼承人協商,確定被繼承人的壹套半房屋給第壹繼承人,第壹繼承人給第二繼承人壹套房屋作價。也就是兩個人約定壹套房子半的價格時,只有壹萬五千元,那麽從第壹繼承人到第二繼承人,壹套房子的價格只有壹萬元,這個繼承就結束了。
5.本協議壹式三份,三方簽字後生效。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壹繼承人
第二繼承人
第三繼承人
年月日
遺贈協議第六條甲方(遺贈人):xxx(寫明姓名和地址)
乙方(受贈人):xxx(寫明姓名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所有的xxx(寫明遺贈財產的原始信息)在甲方死亡後,應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是:
(寫明證明甲方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果房子是贈與的,要有房產證)。
2.乙方應於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生活費xxx元和醫療補助費xxx元(其他費用可商定)。
三。甲方死亡後30日內,乙方應辦理捐贈財產的過戶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以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責遺贈財產的維護,不得隨意處置遺贈財產。若甲方故意損壞或贈送該房屋給他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如果甲方拒絕維修、更換或收回,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5.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費用。如逾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如連續三個月不繳費,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
乙方:xxx
Xxxx,xxxx,xx,xx
遺產協議第七章遺產分割協議
甲方:柏楊和楊梅(以下簡稱“甲方”)。乙方:班藍翔(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是繼子女和繼母。甲方的父親楊明生在世時,曾與乙方的藍翔壹起生活了幾年。20xx年1月25日發病,送興義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同月30日死亡。其死後留下遺產,將復興鎮水利局壹樓的壹套私房及存款205293元過戶給黃勝良。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就遺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1.楊明生、黃勝良轉讓的復興鎮水利局宿舍樓壹樓壹間民房,屬於楊明生長子柏楊和前妻所有。
二、楊明生除尚欠興義市人民醫院楊明生醫藥費6萬元及償還其父楊明生及其妹楊曉到興義市人民醫院治療時向其借的2000元外,尚有存款205293元。
菊花借了2000元,給父母各留了1萬元作為撫恤金,其余5萬元分次付給了蘭(其中包括給星怡的醫藥費8000元)。柏楊和楊梅得到了七萬壹千二百九十三元。
三、楊明生生前產生的債權債務由柏楊享有和承擔。
4.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都應遵守,不得反悔。壹方反悔,給另壹方造成損失的,由反悔的壹方承擔責任。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2月29日
遺產協議第八章:浙江省臨安市趙村村民吳小發於20xx年2月26日因病無法清晰表達自己的言語,未留下遺囑。
吳曉發和趙的家庭財產如下:
趙村陸家8號物業1;
2.趙村磚瓦廠總資產的百分之二十五;
3.臨安雄業氣瓶檢驗有限公司總資產的百分之二十五;
4.臨安蔡霞印刷有限公司總資產的三分之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吳曉發的配偶趙擁有上述家庭擁有的50%的財產。家庭* * *有財產作為吳曉發個人遺產,按照繼承法規定由法定順序第壹繼承人繼承。吳曉發的配偶趙的女兒和兒子都是第壹順序繼承人。原則上,三者共享相同的繼承。經協商,決定不分割吳曉發的遺產,故上述四處房產均歸趙所有。吳曉發生前的個人債務由遺產繼承人趙償還,但僅以吳曉發個人遺產為限。趙償還了吳曉發和趙的債務。
本協議壹式五份,經所有繼承人簽字後生效。吳曉發個人遺產的處置就是基於這份協議。
三方簽署辦公室:
見證人簽名:
20xx年5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