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創作品權利登記制度。作者的原創作品權包括17具體權利,如發表權、修改權、獲得報酬權等。它是壹項絕對的權利,獨立於任何其他權利。然而,版權的產生並不依賴於任何程序。只要作品被創作出來,作者就享有著作權。如何保護作者的原創權?有學者認為有必要引入交易登記制度和強制登記制度。登記制度能夠很好的起到保護原創作品的作用。各國也對工作登記制度給予不同程度的重視。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註冊作品並不壹定妨礙其他相同題材的原創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作品的登記主要是為了方便作品的著作權人和作品的使用、傳播者,在作品的權利發生轉移或被侵害時,作為壹種類似於所有權憑證的證據。因此,鼓勵登記必須堅持自願原則,強制登記制度或任何擴大作品強制登記範圍的做法都不可取。
玻璃藝術品
2.建立復制作品許可披露制度。復制是法律允許的作品合理使用的範疇。根據臨摹作品的來源,可以分為古代作品臨摹和現代作品臨摹。按照復制作品的方式,可以分為私人使用和交易使用。臨摹不僅是壹種學習方法,也是壹種產生新作品的方式,尤其是對於舊作品。臨摹作品具有壹定的藝術欣賞價值,法律應當保護其合法的流通渠道。但承認復制作品的合法性並不意味著對復制作品的管理放任自流。執法部門必須堅決制止以真品假冒仿制品或冒用他人名義標註仿制品的行為。建立以交易為目的的許可證公開制度,只有標明為副本後才能進入市場交易,違者嚴懲不貸。參照國外做法,制定仿制品上市交易規則。比如國外博物館允許臨摹名畫,而且嚴格控制其尺寸必須小於原作,以免與原作混淆,同時要註明是臨摹和模仿的。3.嚴厲打擊制假窩點,從源頭遏制假藝術品的產生。前幾天打假正在向集團化、產銷壹體化發展,極個別地區的城鎮已經發展到家家戶戶打假的地步。打假團從打假原料(如紙、筆、墨)到設備、人才應有盡有,形成了大規模的壹條龍服務。假冒產品自由流通交易,很多地方假冒產品已經成為當地的主導產業。這種現象與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和短期政績觀有直接關系,與立法缺失和執法不嚴有直接關系。嚴格行政執法,查處地方政府的行政不作為,是遏制假冒偽劣藝術品大規模生產的可行途徑。